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的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但申請仲裁需員工攜帶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以及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等材料。
若因不能勝任工作而發(fā)生的調崗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公司須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具體來說需要事先制定考核制度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考核流程,明確考核指標,并向勞動者公示。成立民主測評小組,對勞動者進行全面的考核(包括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團隊合作、工作態(tài)度等),并將考核結果送達給勞動者。
公司可以調崗調薪的情形有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調崗調薪協(xié)商一致。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5、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公司給我調崗我不同意怎么辦公司調崗員工不同意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公司可以與員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相應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公司可以調崗調薪的情形有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調崗調薪協(xié)商一致。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5、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6、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脫密期保密協(xié)議的,在勞動者提出辭職后,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要我調崗我不同意怎么辦公司調崗員工不同意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公司可以與員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相應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的經濟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和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如何解決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