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不發(fā)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公司不發(fā)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并要求工資,經濟補償。根據(jù)法律中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發(fā)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也是需要對勞動者做出賠償?shù)?。畢竟此時是因為用人單位損害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了勞動者的利益,從而導致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向單位所要賠償?shù)臅r候單位不給的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一、不發(fā)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
1、不發(fā)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公司不發(fā)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并要求工資,經濟補償。根據(jù)法律中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發(fā)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也是需要對勞動者做出賠償?shù)摹.吘勾藭r是因為用人單位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從而導致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向單位所要賠償?shù)臅r候單位不給的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2、法律依據(jù)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jù)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不發(fā)工資多少天算違法
不發(fā)工資三十天算違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公司有幾個月沒發(fā)工資了,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嗎不能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只有在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勞動者才能要求賠償雙倍工資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利益受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但要求賠償雙倍工資不合理。
法律分析
為每一個付出勞動的勞動者支付薪酬是法律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拒不支付工資的,那么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同時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后可以要求除基本工資以外額外的賠償,賠償標準是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勞動者要求賠償雙倍工資的,超過了法定賠償標準。一般來說,勞動者主張賠償雙倍工資主要適用于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而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況。首先公司如果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那么不管幾個月沒發(fā)工資都不可能存在賠償雙倍工資的情況。公司如果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并且拖欠工資幾個月,那么勞動者有相關的證據(jù)材料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摹?/p>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拖欠工資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嗎【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的30天內結算工資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jù)。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
2、解除勞動關系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獲得雙倍工資賠償嗎?其實,在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我國不發(fā)工資解除合同雙倍賠償嗎 的立法中早已對 沒簽勞動合同 、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都作了具體的規(guī)定,筆者建議勞動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爭取相應的賠償——一、沒簽合同——賠償二倍工資我國《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中已經明確規(guī)定“ 建立勞動關系 ,應當訂立 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由此,案例中李先生雖然并未跟公司 訂立勞動合同 ,但是在事實上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這并不影響他向公司要求賠償。二、拖欠工資——加付賠償金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梢姡咐欣钕壬粌H有權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如果經相關部門責令還逾期不付的,還可以要求支付額外的賠償金。三、解除合同—— 經濟補償金 從《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中我們知道,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勞動者無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單位,即可提出 解除勞動關系 ,并有權要求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可參見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所以,案例中公司在 沒有簽訂合同 的情況還規(guī)定不能辭職,或者辭職拖延發(fā)工資的行為顯然不合理,李先生在證據(jù)充分的前提下,完全有理由要求該公司作出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