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用工三年未訂立勞動合同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應當立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從用工滿一個月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共計11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三年以上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工作滿3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離職時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工作三年沒有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工作三年沒有簽勞動合同的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賠償如下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
1、公司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了三年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若公司用工超過一年,從用工那天起一個月的第二天到滿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
2、工作三年,沒有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最多11個月的工資賠償;
3、作為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兩倍工資賠償,但是主張賠償必須要在仲裁時效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