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一般情況下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勞動者自愿辭職后沒有權利向用人單位申請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以個人原因主動辭職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為逃避因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采取非法手段或者欺詐手段,迫使勞動者自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自愿離職是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他情形。
主動辭職可以拿到補償金嗎在用人單位沒有及時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和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辭職沒有補償金,只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具有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補償,以及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對勞動者的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他情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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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主動辭職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嗎?員工主動辭職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
在司法實踐中,只要是員工以個人原因提出辭職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的,比如“家里有事、個人發(fā)展、出去創(chuàng)業(yè)”等等,都不會支持經濟補償金。
并且,以個人理由辭職的,員工還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則,不辭而別或達不到法定通知期離職的,都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可能還要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職工辭職時需要注意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1、 違約金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在協(xié)商的時候,員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
2、 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離職交接單
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zhí)一份。應當注意,員工應當拿到一份原份,而且此原件經過了雙方的簽訂或者蓋章的認可。
3、 拿到退工單或者離職證明
需要注意的也是需要拿到原件。
員工自愿辭職,有補償嗎?員工自愿辭職從法律角度上沒有補償。
但有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的員工因個人不得已原因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平時工作表現特別好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為公司做出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了較大貢獻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有的老板會給予適當補償,臨走時也會餞行。
自愿辭職能要求經濟補償嗎自愿辭職的員工一般不能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是因單位具有拖欠工資、不按規(guī)定繳納社保等情形而單方面與其解約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能要求經濟補償。員工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可以要求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自愿辭職能不能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自愿辭職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一般不能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是依法單方面與用人單位解約,或者因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的約定條件而拒絕續(xù)簽的,能夠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自愿離職的還能給補償金嗎 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