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股東變更后與員工有沒有補償沒有關系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的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公司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員工沒有過錯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的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就能獲得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續(xù)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shù)挠嬎恪拷洕a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股權轉讓,員工怎么補償?1、用人單位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的股權轉讓(即投資人發(fā)生變更)并不屬于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的條件依據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按照現(xiàn)行勞動合同法的第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
2、可見,如題所指情形,公司的投資人發(fā)生變更(股權轉讓),員工索取經濟補償欠缺法律依據(合同約定有相應補償條款的情形除外);
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再做判斷,依法操作。
企業(yè)股東變更 辭退員工有賠償嗎無論是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變更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還是投資人變更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勞動合同繼續(xù)履行,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附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公司股東變更勞動合同補償金 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