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首先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一名男子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被車撞了。
被告趙子龍駕駛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所有普通公交車的剎車都不合格。原告丟西姆(Diu Sim)的故事在他前方同方向騎自行車左轉過馬路時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原告避開迎面駛來的汽車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左轉直接過馬路。但被告趙子龍遇原告左轉過馬路時,未提前采取減速避讓措施,造成兩車相撞,原告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
本文認為,被告趙子龍超速駕駛制動不合格的客運機動車,自行車橫穿道路時,采取避讓措施不當,導致原告受傷。被告趙子龍有主要過錯,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騎自行車過馬路時,應當注意迎面而來的汽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沒有通過,對事故也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中華 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民、法人由于自己的過錯,造成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損失,侵害他人財產或者個人生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119條規(guī)定,對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第一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受害人對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民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的,應當下車實施。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通過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沒有人行橫道、人行橫道設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橫道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本案中,被告趙子龍駕駛制動不合格的客運機動車超速行駛,在自行車橫穿道路時,采取避讓措施不當,導致原告受傷。被告趙子龍有主要過錯,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騎車過馬路前,應觀察是否有車來,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下車實施。但原告騎自行車過馬路時未盡到應有的安全注意義務,對事故也有過錯,應對事故承擔相應責任。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及事故雙方的過錯程度,被告趙子龍承擔70%的賠償責任,原告承擔30%的賠償責任。因被告趙子龍駕駛的車輛由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公司投保,原告的損失應由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被告趙子龍應承擔不足部分的70%的賠償責任,原告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
@2019
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發(fā)生交通事故 責任該如何劃分?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自行車和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誰的責任自行車與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判定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1、自行車駕駛人沒有過錯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2、自行車駕駛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3、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4、自行車駕駛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自行車橫過馬路被電動車車撞到誰的責任大點自行車與電動車相撞誰的責任大,具體還要看雙方是否具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以及該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的大小來判斷。如果雙方對事故責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該及時報警,由交警調查后依法認定事故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注意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 ,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現(xiàn)實生活中,有很多騎自行車和電動車的人,在橫過公路的時候,并沒有下車推行、確認安全后才通過的意識,這往往是禍患的根源。機動車禮讓斑馬線、駕駛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下車推行,不僅是對自身安全負責,同時更是一種文明守法的體現(xiàn)。
自行車橫穿馬路與轎車相撞責任劃分自行車橫穿馬路與轎車相撞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其事故責任根據(jù)當事人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劃分,自行車屬于正常行駛的,由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自行車過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 ;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wǎng)——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