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工作年限是算試用期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的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試用期應包括在 勞動合同期限 內(nèi),工作年限應當計算試用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無固定期限 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 約定試用期 。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法中規(guī)定的滿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是從試用期開始算的,還是從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開始算的試用期開始算,從用工之日起計算經(jīng)濟補償年限。
法律分析
經(jīng)濟補償金,一年補償一個月本人工資,計算經(jīng)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從用工之日起算,試用期也包括在其中。依照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nèi),單獨約定的試用期無效。因為實踐中有不簽合同的情形,法律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金,不是按照合同期限計算,是按照實際工作年限計算,也就是從用工之日起算。試用期屬于用工方與勞動者之間的考察期,在這個期間內(nèi),勞動者可以無任何理由提前三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或代通知金,應當區(qū)分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若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其他勞動者個人原因?qū)е卤唤獬齽趧雍贤?,例如:勞動者違紀、造成重大損失、刑事犯罪等,用工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jīng)濟補償金或代通知金。但是,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xié)議,并依據(jù)協(xié)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在勞動者不同意協(xié)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jù)工作年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shè)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中試用期算工作年限嗎?試用期計算工作年限。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正式期限。
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是指職工在單位實際工作的時間,包括試用期和正式期限。
工資補償中的工作時間算試用期么?1.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內(nèi)。因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是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而不是“合同年限”,試用期也是工作,當然要包括進去。
2.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你是在3個月試用期后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未在你入職一個月內(nèi)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你兩個月的雙倍工資,也就是原來已經(jīng)發(fā)放一份工資的,應當再發(fā)放試用期的后兩個月的一份工資,即兩個月工資。
3.如果公司約定你是3個月試用期的,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必須是3年及3年以上才行,如果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年,那么就是違法的,必須支付超出法定試用期的期限的工資的賠償金。比如一年期合同,那么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公司應該支付你3-2=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4.公司裁員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否則就應當再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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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工作年限補償算試用期嗎 :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guān)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guān)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guān)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shè)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guān)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shù)脑鹿べY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shù)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