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法律分析】: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的規(guī)定,通??煞譃樗膫€階段:
(1)起訴和受理。民事訴訟程序的開始階段。包括原告起訴和人民法院受理兩方面的訴訟行為的結合。
(2)審理前的準備。審判人員在受理案件之后、審理之前應作的準備工作。主要是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請求與答辯,調查、收集證據(jù),通知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參加訴訟,以及其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他保證正確、及時審理案件的工作。
(3)開庭審理。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查證據(jù),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調解或判決。開庭審理又可分為:
準備階段。由法庭查明和解決案件能否進行實體審理的問題。
法庭調查。即在法庭上審查各種證據(jù),對案情進行直接、全面調查。
法庭辯論。
調解或判決。
法庭在審理和辯論的基礎上可進行調解,達成協(xié)議,審理即告終結;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依次判決。
(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fā)送到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四)宣讀鑒定結論; (五)宣讀勘驗筆錄。
民事訴訟起訴流程有哪些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流程:1、原告起訴;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的案件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讀鑒定結論讀勘驗筆錄;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8、判決宣告。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訴訟流程法律訴訟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以民事訴訟為例,民事訴訟流程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jù)交換,可根據(jù)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chǎn)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zhí)行3、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4、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jù)材料發(fā)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zhí)行;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5、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我院告訴庭提出執(zhí)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qū)分對待: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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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訴訟程序主要分為四大環(huán)節(jié)分別是什么我國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的訴訟程序主要分為四大環(huán)節(jié),分別是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判決和裁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二十九條審判人員必須認真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jù)。
第一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shù)據(jù);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第一百四十一條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四條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陬^裁定的,記入筆錄。
訴訟流程是什么您好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
一、起訴
就是提起訴訟,俗稱“打官司”。當你的權利受到侵犯或與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他人發(fā)生糾紛后,需要通過人民法院處理的,你必須先起訴。否則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起訴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guī)定的四個條件,即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厲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起訴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并且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同時要提交起碼的證據(jù)材料。
二、審查、受理
起訴之后,人民法院將在七日內對當事人的起訴依法進行審查。認為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同時向起訴人發(fā)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并且要求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交納案件受理費。認為的當事人的起訴材料和手續(xù)不夠齊全,法院會通知其補辦手續(xù);審查后認為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會向起訴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書》。當事人對裁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內上訴。
三、開庭前的準備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開庭之前,作為當事人有權向法院進一步提供有關證據(jù)材料,以證明你的主張。如果因客觀原因調查取證有困難的,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調查取證。對案件中的有關問題需要鑒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進行鑒定。
在此期間,原告可以變更、增加原來的訴訟請求。被告有權提出反訴,原告可以撤回起訴。同時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權要求法院主持調解。法官也可以依職權對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達成協(xié)議的,法院將會向雙方當事人出具《調解書》。
為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了保證您的權利及時得到實現(xiàn),原告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chǎn)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財產(chǎn)。當然在起訴之前也有權申請財產(chǎn)保全。
四、開庭
開庭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中心環(huán)節(jié),所以當事人必須到庭。原告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中途無故退庭,法院會對案件做撤訴處理;被告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權作出缺席審理。
開庭的基本順序包括:核對雙方當事人,原告宣讀《起訴狀》,進行法庭調查,當事人也可以提交給法庭各種證據(jù)材料,之后進行法庭辯論,最后合議庭對案件如何處理進行評議。評議有明確結果的,法庭將當庭宣判 。當庭宣判有困難的 ,法庭也可以定期宣判。按照法律規(guī)定,當庭宣判的,在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送判決書。審議期間,法庭認為有法定情形的,也有權決定延期審理。
五、上訴
按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對法院的裁判不服的,有權在收到判決書后十五日內,或收到裁定書后十日內通過原審人民法院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上級法院對該案再次進行審理。這里特別需要提醒的是上訴必須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逾期將喪失上訴的權利。
六、二審
當事人對案件的上訴,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的,上級法院必定對該案再次進行審理。二審的程序和一審基本相同。不同的是二審期間,當事人不得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提供新的證據(jù)也將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官也可以主持調解。如果當事人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jù)沒有新的異議的,法官可以不開庭審理。一審的裁判當事人有權上訴,二審的裁判是生效裁判,當事人不得再上訴,裁判書送達之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七、執(zhí)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敗訴方必須自覺地履行已生效的判決書和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敗訴方未在法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權利方有權在法定的期限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只能向作出一審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申請書》和生效的裁判文書。法院受理之后即進入執(zhí)行程序。在執(zhí)行期間,法院根據(jù)情況有權對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chǎn)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搜查等強制措施,以確保權利人權利的實現(xiàn)。被執(zhí)行人拒不履行義務或抗拒執(zhí)行的,法院有權對其實施罰款、拘留等措施,情節(jié)嚴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申請再審
當事人確有新的事實和證據(jù)證明人民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錯誤的,有權在裁判文書生效后二年內提起再審申請,或者通過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再審時應當提出新的證據(jù)。人民法院將對該案重新進行全面復查。復查期間原生效的裁判仍須繼續(xù)執(zhí)行,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決定暫緩執(zhí)行的。經(jīng)法院復查,認為原案件處理正確地,當事人的申請將被人民法院書面駁回。當事人仍不服的,只能向上級法院申請。審查認為原案件處理有可能錯誤的,法院將裁定對該案進行再審,并重新作出判決。
法律訴訟的流程都有哪些呢?一、訴訟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二、訴訟程序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
依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各類訴訟均實行兩審終審制,即案件經(jīng)過一審、二審即告終結,當事人不提出上訴的案件一審就終結了。特殊情況下,經(jīng)依法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案件會進入再審(即重新審理),仍然依據(jù)上述法律程序處理。
三、庭審流程:
法院開庭審理各類案件的流程如下:
(一)刑事訴訟:
1.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各方訴訟參與人到庭
2.法庭調查:(1)公訴人宣讀起訴書;(2)被告人、被害人陳述;(3)訊問被告人、詢問被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4)詢問證人、鑒定人;(5)出示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和有關筆錄;(6)調取新的證據(jù);(7)法庭調查核實證據(jù)
3.法庭辯論:順序為(1)公訴人發(fā)言;(2)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3)被告人自行辯護;(4)辯護人辯護;(5)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4.被告人最后陳述。
5.法庭評議和審判。
(二)民事訴訟
1.庭審準備:
(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訴訟流程有哪些環(huán)節(jié) 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
(2)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3)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4)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核對的順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對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yè)和住所。當事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核對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對于訴訟代理人應當查明其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核對完畢由審判長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
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jù)的事實、理由,然后由被告陳述案件事實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見。被告提出反訴的,應陳述反訴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jù)的事實、理由。有訴訟第三人的,先由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陳述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jù)的事實、理由,再由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針對原、被告的陳述提出承認或者否認的答辯意見。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由訴訟代理人陳述或答辯,也可以在當事人陳述或答辯完后,再由訴訟代理人補充。審判人員有權就案件事實進行詢問,歸納本案爭議焦點或者法庭調查重點,并征求當事人的意見。
(2)出示證據(jù)和質證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各類證據(jù)按以下順序出示,由當事人進行質證:
A.證人證言。B.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C.鑒定結論。D.勘驗筆錄。
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并詢問當事人的意見。
3.法庭辯論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27條的規(guī)定,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4)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結束后,如果案件事實清楚的,審判長應當詢問當事人是否愿意調解。當事人愿意調解的,可以當庭或者休庭后進行。經(jīng)過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蓋章。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雙方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后當即履行完畢,不要求發(fā)給調解書的,應當記入筆錄,在雙方當事人、合議庭成員、書記員簽名或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調解不成的,合議庭應當及時判決。
4.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
(1)合議庭評議
(2)宣告判決
宣告判決的內容包括:認定的事實、適用的法律、判決的結果和理由、訴訟費用的負擔、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法庭準備階段:書記員查點當事人及其訴訟參加人到庭情況并請入席,宣布法庭紀律。
(三)行政訴訟
1.開庭前準備:
(1)在開庭三日前傳喚當事人,通知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訴訟參加人、訴訟參與人,告知其擬開放審理案件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及案由等,對當事人和訴訟參加人還應告知其合議庭組成人員。
(2)開庭前由書記員清點當事人、訴訟參加人、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紀律。
(3)審判長宣布開庭。
2.法庭調查
(1)核實當事人和訴訟參加人身份:
A.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B.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C.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
(2)當事人陳述: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
(3)出示證據(jù)和質證:原告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并損害了自己的利益;被告提交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作出的事實和程序材料,及法律依據(jù)。
3.法庭辯論:
(1)原告發(fā)表辯論意見
(2)被告發(fā)表辯論意見
(3)原告最后陳述
(4)被告最后陳述
4.法庭評議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