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一、安全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chǎn)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簡稱安全權。
安全權包括兩方面內(nèi)容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一是人身安全權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二是財產(chǎn)安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人身安全權在這里是指生命健康權不受損害,即享有保持身體各器官及其機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權利。財產(chǎn)安全權,是指消費者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本身的安全,并包括除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務之外的其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他財產(chǎn)的安全。
為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了能使這一權利得到實現(xiàn),消費者有權要求經(jīng)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說,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品和服務符合該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如家用電器不允許有漏電、爆炸、自燃等潛在危險存在。對于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必須符合社會普遍公認的安全、衛(wèi)生要求。
二、知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知情權。
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特別是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新的消消費者權利費品品種日益增多,一些商品的使用要求越來越復雜,消費者需要對商品和服務作必要的了解。他們有權根據(jù)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chǎn)地、生產(chǎn)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chǎn)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以及服務的內(nèi)容、規(guī)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三、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簡稱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權根據(jù)自己的消費愿望、興趣、愛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選擇商品或者服務。主要內(nèi)容有:
(1)有權自主選擇經(jīng)營者;
(2)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
(3)有權自主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服務;
(4)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四、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簡稱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如果經(jīng)營者違背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進行交易,則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有權獲得公平交易條件。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交易條件。二是有權拒絕經(jīng)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如強迫消費者購物或接受服務、強迫搭售等。
五、求償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shù)臋嗬?,簡稱求償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既可能人身權受到侵害,也可能財產(chǎn)權受到侵害。人身權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權,人格方面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受到侵害。財產(chǎn)損害,包括財產(chǎn)上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指現(xiàn)有財產(chǎn)上的損失,如財物被毀損,傷殘后花用的醫(yī)藥費等。間接損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沒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減少的勞動收入或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而得不到勞動報酬等。
享有求償權的主體,是指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受害者。受害者包括:
(1)購買者,即購買商品為己所用的消費者;
(2)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購買商品為己所用的消費者;
(3)接受服務者;
(4)第三人,即在別人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受到人身或財產(chǎn)損害的其他消費者。
六、結社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簡稱結社權。
雖然我國有很多政府機關從不同的側面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職責,但是消費者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團組織仍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國,時下消費者社會團體主要是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和地方各級消費者協(xié)會(或消費者委員會)。消費者依法成立的各級消費者協(xié)會,使消費者通過有組織的活動,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方面正發(fā)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七、獲知權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簡稱求教獲知權。
消費者獲得有關知識的權利,有利于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而且也是實現(xiàn)消費者其他權利的重要條件。特別是獲得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可以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效地尋求解決消費糾紛的途徑,及時獲得賠償。
八、人格尊嚴受尊重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簡稱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
在市場交易過程中,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受到尊重,是消費者應享有的最起碼的權利。人格尊嚴指人的自尊心和自愛心。其權利包括消費者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關系到各民族平等,加強民族團結,處理好民族關系,促進國家安定的大問題,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九、監(jiān)督權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簡稱監(jiān)督權。
消費者監(jiān)督具體表現(xiàn)為: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工作者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權益如何賠付如果消費者主張經(jīng)營者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的經(jīng)營活動構成欺詐并要求經(jīng)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則應當遵守現(xiàn)行消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要求經(jīng)營者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如果懲罰性賠償金額低于500元,可以按500元數(shù)額進行果消費者主張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他們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則食品生產(chǎn)者或銷售者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如何維護消費者權益?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如何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公益訴訟正邁向一個新臺階。
不久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廣東省消委會”)提起的“三宗關于生產(chǎn)銷售假鹽的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作出一審判決,廣東省消委會勝訴,三案8名被告共須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67480元。這也是消法修訂后,法院首次支持的消協(xié)組織的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
此次案件的勝訴讓人們看到了消協(xié)組織在行使公益訴訟權利上更多的可能性。但消協(xié)組織和眾多法學專家也發(fā)現(xiàn),提起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的過程中,還有諸多問題有待明確。
消協(xié)組織是否有權利提起賠償公益訴訟
2017年10月26日,廣東省消委會就販賣假鹽行為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四例公益訴訟。廣東省消委會認為彭某勝等當事人,違法銷售假鹽,致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鹽產(chǎn)品最終流入市場,侵害了不特定多數(shù)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權,性質惡劣。
目前,其中的三例已于今年4月24日正式宣判,廣東省消委會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賠禮道歉等訴訟請求得到支持,第四例將于5月28日開庭審理。
廣東省消委會的勝訴給消費者權益保護打了一劑強心針,也引發(fā)了社會對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的關注。
過去在消費公益訴訟中,消協(xié)組織都是要求企業(yè)停止某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為什么這次要提起賠償性公益訴訟?
廣東省消委會秘書長楊淑娜認為,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更符合公益訴訟制度設立的初衷和要求,而經(jīng)濟賠償是“最好的武器”。
廣東省消委會在日常工作時發(fā)現(xiàn),涉及食品領域的案件,很多消費者不太會提起賠償訴訟?!跋M者甚至沒法知道自己是否受到侵害,也沒辦法獲取證據(jù)?!睏钍缒戎赋?,大部分消費者不會在買一包鹽、一塊豬肉時保留證據(jù)。因此指望消費者提起這類訴訟幾乎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消協(xié)組織來提起訴訟非常必要且可行。
對外經(jīng)貿(mào)大學法學院教授蘇號朋表示,消費者是弱勢群體。“對于消費者的救濟應該從個體化的救濟向集體救濟發(fā)展?!奔丛诓⒉恢烙卸嗌傧M者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讓一個代表,代表這些不特定的消費者提起賠償性公益訴訟。
事實上,這并非廣東省消委會起訴的第一例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
去年,廣東省消委會針對李某華、陳某財?shù)热松a(chǎn)、銷售病死豬肉一案曾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此案中涉嫌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20人)承擔懲罰性賠償金1006.2萬元,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律師費及訴訟費用。
但訴請未得到法院全部支持。深圳市中院在審理中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未明確規(guī)定可適用懲罰性賠償,因此在2017年12月19日作出判決,支持廣東省消委會提出的賠禮道歉、20名被告各承擔500元、共承擔1萬元律師費的訴訟請求,未支持廣東省消委會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
2013年,新消法賦予了省級以上消費者組織發(fā)起公益訴訟的權利,但對于消協(xié)組織提起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的權利,法律并未做明確規(guī)定,也未明確否定。2016年,兩高發(f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沒有提及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這是否意味著消協(xié)組織不具備提起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的資格?
楊淑娜表示,正因為法律上沒有做出明確規(guī)定,在病死豬肉一案中,法院認為消協(xié)組織提起懲罰性賠償?shù)囊罁?jù)不足。“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我國涉及公益訴訟的法律法規(guī)本來就比較少,規(guī)定也相對比較籠統(tǒng),所以賠償性公益訴訟怎么提、怎么打、怎么判,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困難?!?/p>
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虹看來,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主要適用于難以找到具體消費者,且個體損失較小的情形,“因為這種小的分散性侵害,被侵害程度較小,成本又高昂,難以取證,主張權利的人又分散,沒有特定的消費者,難以提起訴訟?!?/p>
而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一方面可以保護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可以對侵權者實施嚴厲的經(jīng)濟制裁,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和預防消費侵權行為。
賠償金計算可從銷售端入手
消協(xié)組織提起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賠償額度如何確認?
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未對懲罰性公益訴訟的賠償金額作出明確規(guī)定?!妒称钒踩ā分械?48條規(guī)定,生產(chǎn)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jīng)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chǎn)者或者經(jīng)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因為公益訴訟涉及眾多不特定的消費者,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的價款可能各不相同,像食鹽、豬肉這類食品,很難保存購買時的發(fā)票。周虹認為,公益訴訟如果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時支付價格的十倍來計算的話沒有價值,而如果按照消費者損失就是一個特定訴訟,不是公益訴訟了。在周虹看來,從銷售端入手,以企業(yè)的銷售額進行計算更容易取證。
廣東省消協(xié)組織在提起訴訟時,根據(jù)《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要求按照侵權人銷售價款的十倍金額作為賠償金。
但也有專家指出,產(chǎn)品銷售過程中有很多中間商,侵權人如果是生產(chǎn)商,消費者的支付價款必定高于侵權人的銷售價款,那么按照侵權人的銷售價款來計算賠償額度,賠償金額度對消費者也不太公平。
對于這個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如果難以確定消費者購買價款,但可以確定生產(chǎn)企業(yè)出售給批發(fā)商或零售商的價款,可以按照侵權人所在企業(yè)的行業(yè)平均利潤率進行倒推,通過行業(yè)零售商的平均利潤額度加上侵權人作為生產(chǎn)商出售商品時的價款,以該價的十倍計算公益訴訟中的懲罰性賠償總金額。
“任何人都不應該通過違法得到收益,這是最基本的價值觀。”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認為,對于賠償金的確認更多的還是需要從企業(yè)收益的角度去考慮,通過企業(yè)收益來判定侵權人的賠償額度。
關于賠償額度,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王范武認為,可以看侵權人企業(yè)的營業(yè)額,如果查不清楚企業(yè)的營業(yè)額,就看銷售利潤或盈利情況來推定賠償額度,“這在知識產(chǎn)權案件中已經(jīng)大量運用了?!?/p>
消費者組織勝訴后侵權人支付賠償金以后,受害的消費者是否還可以主張賠償?王范武提出了這個擔憂。
在他看來,消協(xié)組織如果勝訴后,消費者個體再提起民事訴訟,法院還是要受理案件,但讓侵權人再進行賠償,這是不太可能的。
王范武認為,應該以侵權人已支付的賠償金為主,根據(jù)法院針對消費者起訴確定的賠償額,來支付相應的對價,不足的部分可以由侵權人繼續(xù)承擔。
設立基金是否更合理
在懲罰性賠償公益訴訟中,消協(xié)組織雖然是原告,但權益真正受損害的是消費者。當消協(xié)組織勝訴時,賠償金應該判給誰,如何使用分配也是一個亟待明確的問題。
在廣東省消委會勝訴的三例案件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將懲罰性賠償金由法院上繳國庫。對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huán)資庭副庭長韓方給出了解釋,因為在不能確定具體的消費者時,上繳國庫最符合實際情況,“這樣可以起到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國看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恰恰反映了消協(xié)組織在懲罰性賠償請求權上的特殊性質,體現(xiàn)了和消費者懲罰性賠償請求權的差異,也能體現(xiàn)公益訴訟和私益訴訟的差別?!叭绻J為消協(xié)組織提起的懲罰性賠償請求權是消費者個人懲罰性賠償請求權的總和的話,實際上我們就是若干個不特定的消費者私益訴訟的總和,怎么能叫公益訴訟呢?”
但在一些專家看來,如何公益訴訟賠償金使用仍值得商榷。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曹守曄認為,如果把賠償金上繳國庫,那跟行政罰款是一樣的。從長遠來看,曹守曄建議,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將賠款放入基金。
一些專家也認同設立基金來管理賠償金顯得更為合理。
周虹認為,可以借鑒一些國家公益訴訟的基金模式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由第三方托管,如果特定消費者起訴,獲得法院判決支持的,可以從這些基金里面去獲償。
在賠償金管理上,后續(xù)將面臨著賠償款發(fā)放的工作。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桂珍認為,這中間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篩選出具有索賠資格的消費者,設立一個基金能夠專業(yè)化地解決很多問題。
針對管理懲罰性賠償金問題,劉俊海給出了兩種方案:一種是中消協(xié)作為發(fā)起人,成立中國消費者民事訴訟賠償基金會,將所有的賠償金放置在這個基金會中,將每一筆賠償金詳細備案,單獨記賬,專款專用,當消費者拿出相關案件證據(jù),并申請理賠的時候,可以從這部分款項中,給消費者發(fā)放賠償金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另一種是委托基金會,比如中華慈善總會,或委托信托公司作為受托方,確定信托的監(jiān)督人。
來源:中國青年報
消費者權益-保險公司閱讀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可以看到消費者有許多權益。
針對保險消費者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核心的權益有3點:
一是知情權。保險消費者要知道保費計算方式、費率、保費結果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還要知道保險條款以及保險條款與保險費率的關系,知道保險公司如何理賠。要盡可能了解更多的保險公司、更多的保險產(chǎn)品,然后才能正確選擇。
二是選擇權。保障選擇權的前提是知情權。保險消費者可以自由、自主、客觀地選擇保險公司、選擇保險產(chǎn)品。
三是知識獲得權。保險消費者要了解保險產(chǎn)品知識,知道哪些產(chǎn)品適合自己,哪些不適合。要知道理賠過程的環(huán)節(jié),例如沒有明確寫在條款中的“規(guī)則”。
當然,還要關注其他權益,但是最核心的,應該是上述3項。如果知情權、選擇權、知識獲得權得到保障,理賠問題就不是大問題了。
參考資料:保險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可能還有更多,我還沒有深入研究。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我想知道關于消費者的三包法,或者消費者的權益都有哪些.消費者權益有哪些?
(1)知情權。是指消費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知悉的情況具體包括商品的價格、產(chǎn)地、生產(chǎn)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chǎn)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或者服務的內(nèi)容、規(guī)格、費用。
(2)自由選擇權。即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服務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含義理賠時的消費者權益 :一是對商品的品種、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選手的余地;二是對于選擇商品、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而不受強制。
(3)安全權。即消費者享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人身、財產(chǎn)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4)公平交易的權利。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jīng)營者的強制交易。
(5)求償權。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chǎn)損害時有要求經(jīng)營者依法予以賠償?shù)臋嗬?/p>
(6)參與和監(jiān)督的權利。即時消費者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
(7)接受消費教育的權利。即消費者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建立消費者組織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內(nèi)容:一是有權要求國家建立代表消費者利益的職能機構;二是有權建立自己的組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