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過重,責令限期自行拆除決定被判決撤銷!
案件 • 背景
四川省江油市梁先生在本村擁有一處宅基地,因2006年部分房屋被村里征收,剩余部分被2008年5.12地震損毀,2009年,梁先生在老宅基地旁邊重建了住宅。
當時有“先建設后報批”的災后重建政策,不過梁先生在建設之前,還是先向村里提交了申請,村委會主任接收并蓋章同意后,交到鎮(zhèn)里國土部門,但國土部門和鎮(zhèn)政府沒有及時為梁先生辦理農(nóng)民建房審批手續(xù),只是允許建設。
其它的被拆遷戶、災后重建戶也是同樣處理。梁先生建設的住宅,除住房外,還拉了個圍墻。
2018年底某日,梁先生外出不在家,接到鄰居電話,說他家門上被人貼了一個通知,梁先生就讓兒子去看,結果從門上看到了一份《責令限期拆除違法事先告知書》,
當?shù)爻枪芫忠晕崔k理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為由,擬責令梁先生限期自行拆除圍墻、院門和院內(nèi)的水泥地面、豬欄廁所、工具房、遮陽棚等附屬設施。
梁先生不服,認為自己的圍墻、附屬設施都是和住房一起建造的,已經(jīng)使用多年,當?shù)剞r(nóng)村都是如此,且自己還是災后重建的房子,怎么能一句不符合規(guī)劃就要拆了?更主要的是,梁先生的宅基地是被納入了方特游樂園用地范圍,當?shù)卣黠@是以拆違代拆遷。后梁先生通過兒子找到了北京新邦律師事務所的儲彪律師團隊。
辦案 • 紀實
依事先告知書的告知,梁先生有權在三日內(nèi)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聽證。
因本案是梁先生看到告知書立即委托了代理律師,沒有超過上述三日期限,律師于是就幫助梁先生申請了聽證,并代理梁先生參加了聽證會,希望能爭取阻止這一不合法行政決定的作出。但是很遺憾,
當?shù)卣玫匦枨笃惹校瑥姴鹨鈭D已決,所以最終只是走了個流程,完全無視代理律師的聽證意見,還是作出了《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
律師又代理梁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
無論是從哪個角度,本案責令限期拆除決定從作出都嚴重違法,一審的當?shù)鼗鶎臃ㄔ涸趯徖頃r實際上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很多問題,甚至在庭后還要求當?shù)卣f(xié)商解決補償爭議,但是政府方面并未聽取法院的建議,梁先生后來收到的是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
梁先生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采納了代理意見,認為江油市城管執(zhí)法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未充分考慮歷史原因,且處罰過重,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撤銷了案涉《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雖然梁先生勝訴了,但是在上述案件二審審理過程中,江油市政府卻組織鎮(zhèn)政府、城管局強行拆除了梁先生的所有房屋,其中拆除主房的理由,竟然是“強拆附屬設施不小心造成主房損壞形成危房,鎮(zhèn)政府為安全計隨即拆除”。這個案件還在依法維權過程中,本案實體糾紛現(xiàn)在還沒有得到解決。
律師 • 看法
本案又是一起以“拆違”代替“拆遷”的典型案件。限拆決定糾紛審理過程中,房屋仍然能被強拆,上述明顯是侮辱人智商的理由,能被人民政府在法庭上公開發(fā)表,新邦律師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問責機制的不健全、沒落實,以及政府答辯沒有把握底線意識。
回歸本案,要注意的是:
依法行政的比例原則,即行政處罰要與行為人的過錯相適應,不能過重處罰。本案拋開行政行為目的正當性不談,僅看過錯方面,梁先生的房子、附屬設施雖然不持有產(chǎn)權證書,但并非梁先生違法所致,政府的不作為才是主要原因,顯然不應當對梁先生作出責令拆除房屋的行政處罰。
案例來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單位——北京新邦律師事務所,以上為新邦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yè)隱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