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輕微工傷一般只需賠付醫(yī)療費,需要住院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的還要賠付傷者住院期間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的伙食補助費,伙食補助費按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fā)放;工傷治療期間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間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的工資由單位發(fā)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
(一)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輕微傷賠償標準一覽表損害賠償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的項目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一)醫(yī)療費:按照醫(y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chuàng)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xù)治療的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營同行業(yè)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y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八)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輕微工傷怎么賠償輕微工傷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的賠償一般為醫(yī)療費和誤工費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是根據相關法律條文和工傷的實際情況計算賠償額度。輕微工傷所需的醫(yī)療費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該地規(guī)定的賠償標準支付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同時保留勞務關系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退出工作崗位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在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仍按照工傷事故前的標準保持不變。
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輕微工傷是不構成傷殘等級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的工傷,就是不影響勞動能力,沒有醫(yī)療依賴和生活自理障礙,只是享有工傷醫(y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醫(yī)療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所在省市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二、停工留薪期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停止工作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工傷職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礙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輕微工傷一般怎么賠償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