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法院判處這個七歲的玩伴是沒有任何的責任的,畢竟他只是一個孩子而已,而且他也沒有任何搭救的義務(wù)。其實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我覺得這樣的一個判決結(jié)果還是讓大家比較滿意的,因為真的是這個樣子,雖然說這件事情當中造成了一個六歲的小朋友溺亡,這是讓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我們覺得很心痛的。但是你不能夠因為這個樣子就怪那個七歲的玩伴把他畢竟只有七歲呀,你能夠指望他怎么救人的?難道你希望他一命換一命嗎?憑什么?你的孩子是孩子,你的孩子是一條命,人家的孩子難道就不重要了嗎?
家長覺得是因為這個七歲的小朋友沒有及時搭救,所以才導(dǎo)致他們家小孩子淹死的,可是這件事情真的是這樣子的嗎?大家要想一想,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玩耍,一個只有六歲,一個只有七歲而已,作為家長,作為監(jiān)護人,難道不是你自己的責任嗎?你讓這么一個小小的朋友在水邊玩耍,你不去把他照顧好,你還怪人家小孩子。如果是十幾歲,你可以不用管他,可是才七八歲而已,你難道就是放心讓他一個人在水邊玩嗎?這不是你自己的責任嗎?你不應(yīng)該負責嗎?
雖然說你們家孩子沒有了,真的是讓人覺得非常的難過,她年紀還那么的小,但是不能夠因為這樣子就把責任 怪到別人的頭上去吧,是你自己沒有把孩子看好啊。這個世界上總是有這樣的人,他明明是自己做錯了,但是總要找理由怪到別人的身上去,我不知道他們的腦袋是怎么想的。可能在事情發(fā)生之前,人家就勸告他了,讓他把孩子看好,讓他不要讓孩子去水邊玩,可是他就不聽,然后等到發(fā)生事情之后又去怪別人。
黑龍江一少年遭霸凌溺亡,8人作案2人免刑責,法院如此判決的依據(jù)是什么?黑龍江一少年遭到凌霸溺亡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在這個案件當中有8人作案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可是有兩人被免于刑責,未成年人受到侵犯的數(shù)量是急劇在上升,每一個案件都引起大家的廣泛關(guān)注,這幾個人是一步一步的把這個孩子給驅(qū)趕到了冰冷的河水中,這種以欺負別人取樂的方式,實在是讓人憤怒,法院判決的依據(jù)就是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規(guī)定14歲以下的人不負刑事責任,不知什么時候卻成為縱容犯罪的條例。
整個世界其實都是特別讓人憤怒的,這8名嫌疑人一直用語言攻擊,用石子攻擊受害者,一次又一次的去逼迫對方,一群年紀相差無幾的孩子,人們是天真美好的時刻,可是小小年紀,心卻如此狠辣,欺負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他人當成樂子,因為子人的追擊導(dǎo)致了少年墜入河中之后不僅沒有施救,反而相擁逃竄,更是集體串口供撒謊,實在是讓人感到頭皮發(fā)麻。
在這個過程當中遭到欺凌的14歲放羊少年一直在央求著他們別打了,一直在叫著疼,可這些并沒有換來其他人的憐憫,在這8個人當中有三名都是未滿14歲的,其中的7名還是這個孩子的同學(xué),可是卻連絲毫的憐憫之心都沒有,這8個不速之客就這樣一步一步的去欺凌少年,幾個人仿佛在玩一場狼追羊的游戲,這個可憐的少年只能跳上那冰冷的冰面,因為害怕被打,他不敢輕易的返回岸上,為了逃離眾人,他選擇了一個離岸邊比較遠的地方上岸,可在這個途中地面發(fā)生破裂,就那么幾下他就消失在河面。
這個孩子被欺負仿佛已經(jīng)是一件習以為常的事情,在事情發(fā)生之后,這幾人也沒有及時報警求救,實在是讓人感嘆人性的冷漠,一些孩子的家屬甚至也是虛構(gòu)事實,這8名侵害人有5名是滿了14周歲的,分別獲得了三年到4年的有期徒刑,那種危險狀態(tài)之下幾人是有救助義務(wù)的,可是他們反而進一步的恐嚇,甚至是隱瞞一切事實,可是對于這樣的裁決,家屬們都感到無法原諒,畢竟那是一條活生生的命,是他們的心頭肉。
五名小伙在餐館喝酒后,下水玩憋氣溺亡,法院是如何判決的?法院:4名玩伴及售酒餐館均被判承擔責任。
1、事件經(jīng)過:
2018年7月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淮南鳳臺縣, 5名小伙在一餐館喝酒后到一水域玩憋氣游戲,導(dǎo)致了一起悲劇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的發(fā)生,一小伙掉入深水區(qū)溺亡。具體經(jīng)過是這樣未成年溺水死亡法院判決案 的,1個小伙伴邀約4人一起外出玩耍,后一起在鳳臺縣一餐館吃飯,吃飯期間,喝了不少的啤酒。 飯飽酒足后,該小伙伴提議幾人一起到某礦塌陷區(qū)水域洗澡醒酒。到達水域后,小伙伴們先后下水一起在靠近岸邊淺水區(qū)戲水、敘話。之后,該小伙伴提議一起比賽看誰在水下憋氣時間長。在第三次比賽過程中,該小伙伴等3人先后將頭從水中抬起,受害者一直將頭沉入水下持續(xù)憋氣。在隨后的嬉戲過程中,受害者在深水區(qū)往下沉。其他小伙伴因怕承擔責任,不讓報警,也沒有呼救。最后,該小伙提議將受害者的物品藏匿,受害者的手機、電瓶車分別被丟棄在兩處水塘。10天后,受害者的尸體被警方發(fā)現(xiàn)。
2、法院裁定結(jié)果:
事發(fā)后,遇難小伙的家人將其他4人、售酒餐館老板以及事發(fā)水域責任單位起訴至法院。 2021年2月20日,淮南中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這些被告均被判承擔相應(yīng)責任。 該小伙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其他3名玩伴及售酒餐館均被判承擔責任。法院認為,案涉餐館經(jīng)營者應(yīng)當知道上述5人為未成年人而未能適當約束或制止其喝酒(5人喝25瓶啤酒),未盡到酒店服務(wù)行業(yè)的安全警示義務(wù),具有一定的過錯,應(yīng)當承擔2%賠償責任。 事發(fā)水域責任單位某礦,管控措施存在遺漏和不足之處,應(yīng)當承擔12%賠償責任。
3、喝酒的人出現(xiàn)意外,同桌的人要承擔責任嗎?
對此,浙江浙聯(lián)律師事務(wù)所朱覺明律師分以下4種情形予以解讀:
第一,聚餐組織者的注意義務(wù)強于一般陪酒者;
第二,如有勸酒,那么勸酒者的注意義務(wù)強于其他人;
第三,明知對方身體不宜飲酒,比如高血壓等,注意義務(wù)也高于一般的陪酒者;
第四,如已醉酒或行動不便,送行者注意義務(wù)高于同桌其他人。
總之,朋友們在玩耍的時候,一定不要勸酒,出事了,勸酒者跑不了責任。另外就是,一定選擇安全的地方玩耍,切忌安全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