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規(guī)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日
東莞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征地 拆遷補償標準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被征地集體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征地拆遷補償是指市政府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需實施征地拆遷,并依法給予合理補償?shù)男袨椤?/p>
本規(guī)定所稱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是指依照有關規(guī)定程序列入市人民政府近期建設規(guī)劃或者年度建設項目計劃的交通、能源、管線工程、環(huán)保、水利、軍事、教育設施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市屬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集體土地征收、地上建(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適用本規(guī)定。
國家或省對大型公路、鐵路、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標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四條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征收集體土地的拆遷補償工作實行屬地負責制,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鎮(zhèn)街拆遷補償工作的責任單位,負責實施本轄區(qū)內拆遷補償?shù)木唧w工作。
市拆遷辦公室承辦本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協(xié)調工作。
發(fā)展改革、規(guī)劃、城管綜合執(zhí)法、城市管理、農業(yè)、林業(yè)、建設、財政、勞動、社保、民政、信訪、物價、審計等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保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根據(jù)我市各鎮(zhèn)街和園區(qū)經濟發(fā)展水平,以鎮(zhèn)街和園區(qū)為單位將集體土地劃分為兩類片區(qū):第一類片區(qū)范圍包括莞城、東城、南城、萬江、松山湖、長安、虎門、厚街、石龍、寮步、常平;第二類片區(qū)范圍為第一類片區(qū)以外的其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他鎮(zhèn)和園區(qū)。
土地、青苗補償標準及安置補助
第六條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第七條被征收集體土地的面積以經批準的征地紅線確定范圍為準,地類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確認為準,青苗補償按預公告征地時實際種植情況計算。
第八條征收第一類片區(qū)內的農用地按綜合平均價每畝8.5萬元補償(只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征收第二類片區(qū)內的農用地按綜合平均價每畝6.5萬元補償(只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征收未利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參照前款分類標準執(zhí)行。
第九條征收已批集體建設用地按相應土地用途補償。其中宅基地的補償標準為:第一類片區(qū)2000元/m2,第二類片區(qū)1400元/m2;商業(yè)用地的補償標準為:第一類片區(qū)3000元/m2,第二類片區(qū)2000元/m2;工業(yè)用地的補償標準為:第一類片區(qū)450元/m2,第二類片區(qū)384元/m2。其他土地按照相應土地用途的評估地價計算補償費。
第十條青苗補償費按照以下標準計算。
(一)荔枝、龍眼樹補償標準(連片種植的按面積量算補償):
1、平均樹冠每棵6米(含6米)以上的,每畝補償3.5萬元;
2、平均樹冠每棵2米(含2米)至6米的,每畝補償3萬元;
3、平均樹冠每棵1米(含1米)至2米的,每畝補償2.5萬元;
4、平均樹冠每棵1米以下的,每畝補償0.5萬元。
(二)其他雜果(包括芒果、葡萄、李樹、柚樹、柑橘、柿子、黃皮等)補償標準:
1、平均樹冠每棵5米(含5米)以上的,每畝2萬元;
2、平均樹冠每棵1米(含1米)至5米的,每畝1.5萬元;
3、平均樹冠每棵1米以下的,每畝0.5萬元。
對于零星青苗的補償,由鎮(zhèn)街在本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10%不可預見費中包干。
(三)香蕉:每畝0.5萬元。對于零星青苗,由鎮(zhèn)街在本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10%不可預見費中包干。
(四)林木、竹木:每畝0.2萬元。
(五)青菜、稻谷等農作物:每畝0.2萬元。
(六)魚塘青苗遷移費:每畝0.25萬元。
(七)花木場遷移費:每畝1.2萬元。
第十一條下列青苗不予補償。
(一)政府征地預公告下達之日后栽種的林木、青苗;
(二)天然野生雜木。
第十二條對被征收土地的農(居)民的安置采取貨幣補償方式,由所在地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征地需要安置的人員,必須是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籍的常住人口。
建(構)筑物補償標準
第十三條本規(guī)定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合法所有權人。
對被拆遷房屋,應按照被拆遷人提供的有效證明權屬文件確定的用途和面積補償。
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原則上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拆遷集體土地上合法建(構)筑物的,主要采用貨幣補償方式補償。
第十五條已建房屋用地的補償標準,應當納入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其補償方式和標準參照本規(guī)定第九條。
第十六條住宅及綜合樓(不含建筑占地)主體的補償標準為:第一類片區(qū)1500元/m2,第二類片區(qū)1200元/m2。
第十七條首層商業(yè)鋪面主體補償標準為:第一類片區(qū)4500元/m2,第二類片區(qū)3600元/m2。
第十八條框架廠房補償價格為800元/m2,磚混廠房補償價格為600元/m2,高級鋼架結構補償價格為400元/m2,附屬及簡易建筑補償價格為200元/m2,并根據(jù)廠房已使用的年限進行折舊。
第十九條住宅及商業(yè)鋪面裝修補償價格為500元/m2,廠房裝修補償價格為300元/m2,附屬及簡易建筑不作裝修補償。
第二十條管線遷改方案由建設單位審定,管線遷改由鎮(zhèn)街負責實施,但管線權屬為省級以上單位的,可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拆遷,鎮(zhèn)街協(xié)助。遷移費由專業(yè)咨詢公司審核,經市(或鎮(zhèn))財政部門復核后,由征用單位按規(guī)定支付。
第二十一條拆遷私人房屋按每戶2萬元給予搬遷補助費(含臨時安置費等);拆遷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生產經營性用房造成停產停業(yè)實際損失的,可以按照房屋拆遷公告發(fā)布前6個月,稅務部門核實的稅后平均利潤(每月)80%給予不超過六個月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除本規(guī)定以上的補償項目外,征地拆遷不可預見費按照包干費用總額(扣除按評估補償價賠償部分)的10%提取。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定由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guī)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6月30日。本規(guī)定實施前已經依法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或已達成征地拆遷補償協(xié)議的,應當按原協(xié)議執(zhí)行。
東莞市市區(qū)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是什么一、東莞市最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貨幣補償?shù)慕痤~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根據(jù)被 拆遷 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 拆建單位依照規(guī)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 房屋所有權 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xié)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qū)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shù)厝嗣裾鶕?jù)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 宅基地 區(qū)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qū)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yè)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備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 征地 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 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qū)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 土地使用權 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第十九條規(guī)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 征收房屋 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 房屋征收 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jù)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qū)位新建 商品房 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綜上所述, 東莞市市區(qū)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 與國家最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大同小異的,其他省市也可以作為參考。同時在 拆遷補償 標準中需要注意安置費計算方法,每種情況有不一樣的,需要大家進行區(qū)分。安置費的計算方法也是根據(jù)不同類型進行補償安置。
東莞市征地補償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是什么?東莞市 征地補償 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是什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屋 拆遷 管理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根據(jù)省政府《關于認真做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粵府[2002]22號)和《東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特制定房屋拆遷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和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的補償標準。 一、搬遷補助費標準 (一)住宅房屋拆遷人以戶為單位,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家費,具體標準按面積計算分為以下三類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第一類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標準為1000元/戶;第二類為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標準為1500元/戶;第三類為3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支付標準為2000元/戶。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按市場評估價給予補償。 (三)搬遷房屋內裝有電話、有線電視或已交納管道煤氣集資款等設施的,由拆遷人按有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遷移費。 (四)拆遷人以戶為單位,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遷補助費(包括遷移戶口、轉學、轉托等所需費用),支付標準為1000元/戶。 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 (一)實行產權置換且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自行安排住處的,由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月6元/平方米的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如拆遷面積小,按每月6元/平方米標準補償?shù)陀?00元/月的,拆遷人應補足500元/月。 (二)實行產權置換且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需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如周轉房租金標準高于原租金標準,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標準支付周轉房租金。周轉房租金標準等于或低于原租金標準的,承租人按實際標準支付周轉房租金。 (三)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過渡期限內的水電費由其自行承擔。水電費超出原拆遷房屋地段單價標準的,超出部分由拆遷人負責支付。 三、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的補償標準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從而引起經濟損失的,可由拆遷人按照房屋拆遷公告發(fā)布前6個月,由稅務部門核發(fā)的稅后平均利潤(每月)80%的標準給予補償,補償期限為半年。 總之,全東莞市的 征地補償標準 肯定是沒有統(tǒng)一的報價的,在東莞市政府制定的補償辦法當中,也是站在宏觀的角度上規(guī)范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了東莞市范圍內的征地補償工作。在政府組織的拆遷工作當中,也充分考慮到東莞拆遷補償4萬一平方 了產權過渡期內民眾的一些合法權益,水電費,房租等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標準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