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5、其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新婚姻法離婚財產怎么分割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或以口頭形式約定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雙方無爭議的, 離婚 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guī)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為 夫妻共同財產 ,包括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 繼承 、受贈的財產( 遺囑 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3)一方或雙方由 知識產權 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復員、轉業(yè)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yè)費, 結婚 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yī)藥補助費和回鄉(xiāng)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 分居 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新婚姻法關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規(guī)定新婚姻法規(guī)定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的離婚財產分割原則:《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補償,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最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財產分割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的原則: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他(她)財產。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yǎng)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yǎng)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yǎng)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guī)定的協(xié)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xié)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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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男女雙方結婚后,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的財產,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商分割,如工資、投資收益等,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以下分享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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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2022年新規(guī)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民法典規(guī)定,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商分割,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如何認定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現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釋”等的規(guī)定,結合現實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夫妻共同房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情形認定: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于職工的勞動人事關系、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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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婚姻法》已經廢止,婚姻相關問題需要根據《民法典》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guī)定,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理論上并不復雜,其關鍵還是在于對夫妻存續(xù)期間所獲得財產的認定。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一般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有約定的,若夫妻間有關于財產協(xié)議且該協(xié)議合法有效的,則應依照協(xié)議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各條法律規(guī)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tǒng)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
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fā)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yè)或職業(yè)需要,以發(fā)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fā)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在司法實踐中,夫妻雙方進行離婚財產分割的具體情況,應當首先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法的認定,因為法律上明確規(guī)定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了夫妻離婚只能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而對于一方的財產是不可以進行分割的,雙方可以對財產情況進行舉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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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規(guī)定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男女離婚時本著民事自治原則,可以由男女雙方共同協(xié)商分割,如果協(xié)議不成的,由法院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補償】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婚內出軌會不會影響離婚財產分割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所以,婚姻法只規(guī)定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了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情況下,才可以影響夫妻財產的正常分割,給予對方不分或少分。而這些情形并不包括一方出軌。
那么如果一方出軌,無過錯方可以怎么維權呢?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規(guī)定: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依據上述法律規(guī)定,如果離婚訴訟中,一方可以舉證另一方出軌達到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規(guī)定,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