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死亡賠償金分割主體一般僅限于死者的近親屬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且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y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jīng)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歸誰所有。《繼承法》第三條規(guī)定,遺產(chǎn)是公民死亡時遺留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死亡賠償金在受害人死亡時尚未由其所有,所以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chǎn)。
《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被侵權人死亡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所以死亡賠償金請求權的主體是死者近親屬。由于侵權責任法中的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其中包含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了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故分割時應考慮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密程度、是否需要死者扶養(yǎng)等因素
如果是作為死者近親屬的財產(chǎn)支付給近親屬,這筆“死亡賠償金”在依法分割之前,是屬于死者近親屬共同共有的財產(chǎn),在死者近親屬中分割。近親屬的范圍可能比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要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條,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如果是作為“遺產(chǎn)”來分割,在死者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就應按照“法定繼承”對這筆“死亡賠償金”進行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父母、死者子女)中,所有繼承人平均獲取這筆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如果第一順序中沒有繼承人了,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死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等)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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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死亡賠償金、贍養(yǎng)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由誰死亡賠償金是對因受害人死亡造成了其家庭收入減少、蒙受經(jīng)濟的一種物質(zhì);精神損害撫慰金是為了填補、撫慰家屬失去親人遭受的痛苦對其精神上的賠償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兩者可以同時主張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法院可同時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原告的主體資格有哪些規(guī)定主體資格是一個法律術語。
主體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通常是指從事某項社會活動的人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包括個人或單位(法人);
主體資格:是指主體從事某項工作、職業(yè)、活動時依照法律或?qū)I(yè)規(guī)范應當具備的相應的資質(zhì)。
訴訟主體資格:即具備訴訟主體條件的當事人。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是進行刑事訴訟的國家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訴訟主體是偵查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和自訴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根據(jù)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行政訴訟主體是人民法院、國家行政機關和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民事訴訟中,訴訟主體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民事訴訟中的原告:
簡單的說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方當事人或單位(法人),即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其權益,因而使訴訟成立的個人或單位(法人)。
民事訴訟中的被告:
是相對于原告來說的,即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并經(jīng)法院通知其應訴的個人或單位(法人)。
古有“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之說,這里的“兩造”就是指的原告與被告
民法典死亡賠償標準民法典死亡賠償標準: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的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的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按五年計算。因此,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來計算,但是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以相同數(shù)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shù)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時請求權主體的確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y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jīng)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賠償數(shù)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shù)額協(xié)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shù)額。
無近親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死亡賠償金的規(guī)定法律分析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未經(jīng)法律授權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死亡賠償金的訴訟主體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能夠推導出在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近親屬缺位時,經(jīng)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可以作為死亡賠償金請求權主體。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未經(jīng)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能夠推導出在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近親屬缺位時,經(jīng)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可以作為死亡賠償金請求權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