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1、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guī)定。
包括以下項目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2、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3、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4、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5、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qū)經濟環(huán)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汽車撞死人賠償標準具體數額根據死者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的戶口、當地統(tǒng)計數據,被撫養(yǎng)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yǎng)的被撫養(yǎng)人)、死亡補償費、 精神損失費 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其中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被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yǎng)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 賠償義務人 只 賠償受害人 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3、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擴展資料:死亡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的賠償分為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二者差別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于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對于賠償的標準,按照政府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tǒng)計數據確定。(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
車撞死人保險公司賠償標準1、如司機沒有無證駕駛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酒駕,毒駕等交通違法駕車,在保額內扣除醫(yī)療費用中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的非醫(yī)保費用需車主承擔,其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他由保險公司100%賠償。
2、雙方事故理賠,是先從交強險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的保額來賠償,當理賠金額超出交強險保額時,會啟動用第三者保險的保額來賠償,超出三者險保額后,費用由車主承擔。
車禍撞死人保險公司的理賠標準,能賠付多少?1、死亡賠償金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城鎮(zhèn)標準:34757.2元/年×20年=695144元 農村標準:13360.4元/年×20年=267208元 2、喪葬費:64790÷2=32395元 3、交通費:2000-5000元 4、住宿費:2000-5000元 5、家屬誤工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拓展資料
車禍死亡賠償金法律上規(guī)定應該如何分配
一、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能繼承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比例沒有法律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一種成物質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死亡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民法典》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
死亡賠償金原則上可參照《民法典》繼承編的規(guī)定進行分配。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127條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但同一繼承順序中,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按照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決定分割的分額,而不適用《民法典》第1130條規(guī)定的同一順序一般應當均等的原則。
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賠償權利人”定義為,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導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規(guī)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并且,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因受害人的死亡給予的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的接受主體是該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其發(fā)生的時間在受害人死亡之后。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所有權歸于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才能列入遺產范圍,不屬于死者所有的財產不能列入遺產范圍。因此,死亡賠償金也就不能用來償死者的個人債務。
被車撞死保險能賠多少被車撞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了保險公司進行賠償是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和被保險人所承擔的責任比例在保險限額范圍內進行賠償的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并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賠償多少錢的標準。法律依據汽車撞死人保險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