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夫妻,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同樣能分得遺產(chǎn)!
案件亮點
雖然不是法定繼承人,
但同樣分得15萬元補償款!
立女士于2012年4月經(jīng)人介紹與王先生相識相戀并開始了同居生活,但未辦理結婚證。同年王先生因糖尿病出現(xiàn)并發(fā)癥,糖尿病腿、視網(wǎng)膜病變、尿毒癥等多種病癥,王先生需每天往返醫(yī)院,進行換藥、透析等治療,立女士也是鞍前馬后地照顧,一直照顧了王先生7年多,而在此期間內,王先生的兒子王小明(化名)從未出現(xiàn)過。
2021年1月,王先生病危,血液都具有傳染性,立女士仍不離不棄,讓王先生不留遺憾地離開了人世。然而王先生去世不到一個月,王小明就將立女士打傷并趕出家門。立女士想著雖然她與王先生沒有辦理結婚證,但她付出了那么多,不管怎么說也得有一定的補償,立女士與王小明溝通補償問題,王小明卻置之不理。
立女士找到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委托了元甲律所代理其案件,因立女士未與王先生領取結婚證,無法提供王先生死亡證明,繼承案件的展開系需要死亡證明,關鍵一步?jīng)]邁出去,后續(xù)工作無法展開。
元甲律師撰寫了相關材料并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后將案件順利地立到了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庭審中元甲律師提前做好了準備,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并提供了王先生連續(xù)幾年的病歷,證明立女士盡了扶養(yǎng)義務。法院也認可了元甲律師提交的證據(jù),與我方一起做被告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立女士獲得15萬元補償款。立女士對結果很認可,送上錦旗表示感謝!
案例來源: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元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yè)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