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復議表
關于交通事故申請復議的時間規(guī)定為交通事故復議表 :當事人應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交通事故復議表 ,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案件中車禍責任認定復核表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是當事人對公安部門下達交通事故復議表 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交通事故復議表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交通事故復議表 ,類似于行政處罰當中的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交通事故復議表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交通事故復議表 ,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復議流程交通事故復議流程具體如下:
1、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處罰不服交通事故復議表 ,可在接到處罰裁決書后15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議交通事故復議表 ;
2、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nèi),應做出復議決定;
3、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nèi)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diào)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quán)利、期限。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jù)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jù)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