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一、涉及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規(guī)定
作為受害方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你要做的是:
1.要求交警盡快出具事故證明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
2.讓麻煩制造者支付醫(yī)藥費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
3.盡可能保留事故車輛的財產;
4.再處理后協商賠償。作為責任方,人被你傷害,提前支付醫(yī)藥費是合理的。因此,建議在合理范圍內盡可能多地搶救傷者。但在現實中,并不排除部分受傷人員會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他們的要求已經超出了責任方的賠償能力。有鑒于此,作為責任方,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我們可以先與受害者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讓受害者通過訴訟解決。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及損失時間
1.通過法醫(yī)司法鑒定,受害者被確定為有殘疾。
鑒于這種情況,損失的時間費只能在評定傷殘的前一天計算,具體表現為司法鑒定機構在鑒定書上加蓋日期和時間的前一天。比如1月1日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4月1日對受害人進行法醫(yī)法醫(yī)鑒定。法醫(yī)司法鑒定機構于4月5日作出法醫(yī)司法鑒定結論,結論為“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喪失工作6個月,其傷情構成十級傷殘”,故喪失工作費用的計算時間不能按6個月計算,只能從1月1日至4月4日計算。該規(guī)定司法解釋的理由是考慮到被害人在殘疾認定后可以因殘疾獲得殘疾賠償。在傷殘賠償的情況下,傷殘的損害結果已經得到賠償,不會有時間損失。
但交通事故科的律師認為這一規(guī)定缺乏合理性。比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被認定為十級傷殘,失去工作6個月,相當于受害人喪失10%的勞動能力。同時,受害者在6個月的延遲期內喪失10%的勞動能力,導致受害者100%的勞動能力無效(比如腿骨折的受害者不能自由活動,完全不能工作)。在這六個月里,受害者無法工作或獲得報酬。如果固定傷殘時間早于6個月逾期期限,原告僅獲得固定傷殘后10%勞動能力損失的傷殘賠償金,并賠償原告在6個月逾期期限前另外90%的勞動能力損失,顯然是不合理的。
同時,這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法醫(yī)鑒定的合適時間是什么時候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越接近受傷日期,受害者的恢復越差,殘疾評估的可能性越大。然而,損失時間的計算時間很可能小于實際損失時間。但是,離受傷日期越遠,雖然損失的時間可以得到充分的支持,但受害者的恢復可能越好,確定殘疾的可能性越低。
2.經法醫(yī)司法鑒定,被害人未致殘。
交通事故會涉及到錯誤的一方和受害的一方。對于事故的損失賠償,自然是由過錯方承擔,但受害方應采取一定的措施。首先,對于過錯和責任的認定,需要公安機關出具證明,相當于證據,能夠證明兩者之間的關系。那你可以向錯誤的一方要求賠償。
()
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如何確定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中包括的責任雖然有五種,但這其中基本都是屬于一一對應關系的,其中一方承擔主要責任的,那么另一方就會承擔次要責任。但在事故發(fā)生后, 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如何確定 ?請跟隨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如何確定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認定一方負次要責任。但主次最終要體現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義。如果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你認為主要責任是指90%我認為主要責任是指51%,到底主要責任的比例是多少呢?如果沒有法律規(guī)定,會讓當事人無所適從。實踐中,有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了所謂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絕對一樣,有的規(guī)定主要責任是60%,也有的規(guī)定是70%,那么交通事故處理中,主要責任應賠償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
1、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認定一方負主要責任。但主次最終要體現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義。如果你認為主要責任是指90%,我認為主要責任是指51%,到底主要責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沒有法律規(guī)定,會讓當事人無所適從。實踐中,有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了所謂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絕對一樣,有規(guī)定主要責任是60%,也有規(guī)定是70%。可是,這個比例的法律依據到底從何而來呢,卻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2、事實上,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guī),2004年公安部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并沒有規(guī)定具體的比例。
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個法律法規(guī)依據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發(fā)布的《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規(guī)定》,其中的第六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負全部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60%至80%;負同等責任者,各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50%;負次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參照上述原則確定。不過,《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規(guī)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說,目前對于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已經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了。但在司法實踐中,大家約定俗成、反復使用,就形成了一種慣例。我們今天還是可以感受到該慣例的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定責任比例,實際上成了法官一種酌情確定的情形,從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判決還是以70%和30%確定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
二、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比例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賠償。
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于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如何確定 @2019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怎么劃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的主次責任怎么劃分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就是想知道。主責和次責各承擔多少賠償責任唄。那么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主要責任賠償70%。次要責任賠償30%。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如何劃分的1、涉及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由交通事故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另一方對違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規(guī)章制度負有主要責任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另一方對違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規(guī)章制度負有主要責任。
2、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有條件不報告或者不及時報告,不能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的,由機動車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行人負有次要責任。
3、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不立即停車,又不保護現場的,不能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的,由機動車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第二款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币簿褪且袚抠r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第二款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怎么劃分的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雖然劃分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了責任等級,卻并沒有規(guī)定具體的賠償比例。
但在司法實踐中,大家有約定俗成、反復使用的比例,就形成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了一種慣例。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定責任比例,實際上成了法官一種酌情確定的情形,從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
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判決都是以70%和30%確定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即,負次要責任的,一般承擔30%的賠償比例。
另外,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賠償比例也有所區(qū)別。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典》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于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019
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如何劃分解答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劃分的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作用以及嚴重程度大的一方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承擔次要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人傷主次責任 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