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審查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的(合法性)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法律依據如下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依法處理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無權處理的,應當在七日內按照法定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擴展資料:
一是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二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級公安部門。
三是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由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
四是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審查行政行為的什么。行政復議機關在審查復議案件時,需要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行政訴訟過程 ,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不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適當性。因為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適當,屬于行政權的范疇,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權時不能越權。
法律分析
行政復議不開庭的,因為只有法院才需要開庭的,但是行政復議需要審查。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了其合法權益,審查行政復議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了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國家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么時間該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并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行政復議機關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經過審查后,有可能作出一個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也有可能作出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條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履行下列職責:(一)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文件和資料;(三)審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復議決定;(四)處理或者轉送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五)對行政機關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行為依照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建議;(六)辦理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復議的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
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的什么進行審查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行政行為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條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履行下列職責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
(一)受理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
(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文件和資料;
(三)審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復議決定;
(四)處理或者轉送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
(五)對行政機關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行為依照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建議;
(六)辦理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行政復議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 他職責。
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復議的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guī)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
(一)國務院部門的規(guī)定;
(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guī)定;
(三)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
前款所列規(guī)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guī)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章。規(guī)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