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怎樣申請雙倍賠償
怎樣申請雙倍賠償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現(xiàn)在越來越多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的職場人士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但是作為新入職場一員,我們要考慮的問題很多,而且我們有太多不懂的問題和解決方法,以下分享怎樣申請雙倍賠償
怎樣申請雙倍賠償1
一、哪種情形可以申請雙倍賠償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工作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他情形。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即賠償金是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數(shù)額與勞動者在本用工單位的工作年限有關系,具體的計算方式為:每工作滿一年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而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則按一年計算;如果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則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不能夠隨意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實踐中,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應該從事實依據(jù)、法律依據(jù)、解除合同程序三個方面證明,如用人單位不能證明三個方面均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
怎樣申請雙倍賠償2
一、沒簽勞動合同怎么申請雙倍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可以直接的向用人單位申請雙倍賠償,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fā)的工資的雙倍,已發(fā)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fā)放的工資來計算。
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p>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
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后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guī)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xié)議,竟業(yè)禁止協(xié)議,畢業(yè)生的三方協(xié)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二、“雙倍工資”支持多長時間?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當中,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是會存在著一定的責任承擔的,比如說按照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當中的規(guī)定,那么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但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導致的,就不需要有這樣的一種賠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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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不用補償兩倍工資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用人單位已盡到誠實義務
根據(jù)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勞動者已經實際為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是否需要雙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應當考慮用人單位是否履行誠實磋商的義務以及是否存在勞動者拒絕簽訂等情況。當然,這種磋商應當是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目的的磋商。
如用人單位已盡到誠實義務,因不可抗力、意外情況或者勞動者拒絕簽訂等用人單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勞動合同未簽訂的,不屬于有關法律法規(guī)所稱的用人單位 “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但是用人單位仍對于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負有舉證責任。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jù)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2、雙方就合同主要內容達成合意
現(xiàn)實中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盡管用工雙方未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雙方通過電子郵件溝通,對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了合意,應視為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雖然沒有列舉書面勞動合同的形式,但合法的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作為書面形式的一種,在法律未予否定的情形下,不應排除在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之外。
但需注意,用人單位僅憑一份聘用書是不能反映雙方的合意以及合意的完成,因為一般聘用書上沒有雙方的簽名確認,所以不能將其視為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3、退休返聘人員和實習生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應當依法終止勞動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fā)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p>
根據(jù)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的,不視為就業(yè),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p>
4 、申請雙倍工資勞動仲裁,不能超過時效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贝酥^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一般時效規(guī)定。
同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還規(guī)定:“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贝酥^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規(guī)定。
申請勞動仲裁雙倍工資怎么計算勞動仲裁 雙倍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的規(guī)定是:建立 勞動關系 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應當訂立書面 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資 。因此,用人單位用工在一個月內未與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是允許的,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用工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guī) 定不與勞動者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仲裁維權中,哪些可以要求單位雙倍賠償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以下情形,可以主張雙倍賠償: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的,可以主張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經勞動監(jiān)察責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主張按應當支付額度支付50%至100%的賠償金。
三、用人單位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在已經支付試用期工資的基礎上,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1、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
2、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年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辦手續(xù),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
五、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摹?/p>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補償標準勞動仲裁賠償有以下標準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牡鹊取?/p>
法律依據(jù):
《工傷認定辦法》 第三條 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按照前款規(guī)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jù)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勞動仲裁賠償標準勞動仲裁賠償有以下標準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guī)定申請勞動仲裁二倍賠償 ,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