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1、賠償問題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根據(jù)具體案情來計算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
2、訴訟費問題:法院收費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執(zhí)行。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chǎn)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chǎn)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chǎn)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訴訟費標準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的金額或者價額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不超過1萬元的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系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擴展資料:
案件受理費包括:
1、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2、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3、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訴訟費
民事經(jīng)濟補償金糾紛的訴訟費怎么收取首相,訴訟費是根據(jù)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你起訴的案件類型及金額分別確定的。
其次,依據(jù)訴訟費交納辦法,有具體的計算公式,你可以參照計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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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具體計算標準如下:
一、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chǎn)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chǎn)權民事案件受理費:
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 財產(chǎn)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
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受理費: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管轄異議案件受理費:
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七、其他情形:
1、適用簡易程序、調解結案、撤訴、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合并審理破產(chǎn)案件減半交納。
2、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guī)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八、關于申請費的收費標準:
1、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2、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3、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xié)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4、破產(chǎn)案件依據(jù)破產(chǎn)財產(chǎn)總額計算,按照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5、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申請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有關訴訟費如果只是對交警部門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的責任劃分有異議補充賠償責任訴訟費 ,目前是不能通過訴訟來解決。只能在提起民事賠償時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再對責任進行認定。需要多少訴訟費,根據(jù)賠償請求的金額來計算。
起訴要求對方賠償20萬元,預交給法院的訴訟費用大概在6500—7000元左右。法律規(guī)定一審的審理期限為6個月,一般在3—4個月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