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顱骨骨折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是輕傷二級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
不服法醫(yī)鑒定意見書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見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jù)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2.《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5.1.3 輕傷一級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5.1.4 輕傷二級
d)顱骨骨折。
兩人打架顱骨骨折算輕傷嗎兩人打架顱骨骨折算輕傷嗎 “顱骨骨折”屬于輕傷二級。顱骨骨折按骨折部位分為顱蓋與顱底骨折;按骨折形態(tài)分為線形骨折、凹陷骨折、粉碎骨折、洞形骨折及穿透性骨折;按骨折與外界是否相通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分為開放性與閉合性骨折。開放性骨折包括顱底骨折伴有硬腦膜破裂而伴發(fā)外傷性氣顱或腦脊液漏。 是否算是輕傷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建議到相關的 司法鑒定 部門進行相關的專業(yè)鑒定才能確定。具體傷情可以參考《人體損傷程度標準》 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 故意傷害 案件的程序規(guī)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 證據(jù) 的痕跡 、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鑒定。根據(jù)《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顱骨骨折屬于輕傷。 根據(jù)《人體損傷鑒定標準》 輕傷一級 a)頭皮創(chuàng)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nèi)出血;慢性顱內(nèi)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nèi)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nèi)低壓綜合征。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輕傷二級 a)頭皮創(chuàng)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jīng)損傷引起相應神經(jīng)功能障礙。 輕微傷 a)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jīng)癥狀。 b)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c)頭皮創(chuàng)口或者瘢痕。 《人體 輕傷鑒定標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在我國打架屬于一種違法的刑事案件,我國對這類違法案件進行相應的治理。相關的當事人可以根據(jù)自身的實際情況,對自身的實際傷害進行相應的鑒定。憑借鑒定結(jié)果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索賠相關的費用擬補自身的實際損失。
顱骨骨折會構成輕傷嗎輕傷標準中包括以下兩條和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你所述傷勢有關:
1.顱骨單純性骨折。
2.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10厘米 (兒童達 8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jīng)、血管、肌腱影響功能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的。
如果頭顱骨骨折的話應該構成輕傷。如對結(jié)果不服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可申請重新鑒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法(司)發(fā)〔1990〕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以醫(yī)學和法醫(y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jié)合法醫(yī)檢案的實踐經(jīng)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jù)。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jié)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fā)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jù),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fā)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yī)師或者具有法醫(y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y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diào)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xiàn)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guī)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xiàn)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jié)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開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cè)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cè)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fā)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chuàng)。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jīng)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chuàng)口長度達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guī)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xiàn)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jīng)、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jié)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jié))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jié)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jié);
(三)損傷后出現(xiàn)輕度攣縮、畸形、關節(jié)活動受限或者側(cè)方不穩(wěn);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jié)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jié);
(三)庶骨2節(jié)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jié)骨折或者庶跗關節(jié)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jié)脫位、關節(jié)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后瘢痕攣縮致關節(jié)功能障礙。
第四章 軀干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干部創(chuàng)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干部穿透創(chuàng)未傷及內(nèi)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jīng)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 、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 ,未出現(xiàn)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出現(xiàn)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jié)或者肩鎖關節(jié)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cè)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cè)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xù)時間超過二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兒童酌減)或者血腫二周內(nèi)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cè)睪丸脫位、扭轉(zhuǎn)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chuàng)口長度達2厘米;陰莖創(chuàng)口長度達1厘米。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chǎn)。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nèi)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
(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
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
(三)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nèi)。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xiàn)休克前期癥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chuàng)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jié)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準所定各種數(shù)據(jù)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shù)。
第五十五條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y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準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上額骨骨折法醫(yī)鑒定是輕傷還是輕微傷1、額骨骨折應該是屬于顱骨骨折范圍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
2、【新標準】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輕傷二級顱骨骨折司法鑒定為輕微傷 :d)顱骨骨折
故只要有顱骨骨折應屬于輕傷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