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山地征用國家的補償標準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為該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安置補助費,征用山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山林地征收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森林重點保護規(guī)定是138000元一畝。具體征收補償情況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應咨詢當地政府。
林地補償標準每畝價格:
我國現行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法律法規(guī)中沒有關于征占用林地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統(tǒng)一補償標準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被征收土地上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以山西省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補償費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暫行辦法》對征占用林地的補償規(guī)定做出具體規(guī)定(可作參考)。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被依法批準征用、占用林地的單位(個人),必須繳納林地補償費、林木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和安置補助費。
第三條林地補償費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達到掛果年齡的經濟樹種),按占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經濟林林地(包括果園、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積計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特種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計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計算;
7、防護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計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計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苗木年產值)的8倍計算;株數最大值不超過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當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計算,人工灌木林地按當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計算;特殊灌木林地按當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計算10、宜林地按當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計算;
11、跡地按當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計算;
12、針闊喬木混交林、喬灌混交林,按株數及合理密度進行面積分割。
第四條臨時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林地補償費的50%繳納,需伐除樹木的,還應繳納林木補償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
國家征收荒山荒地補償標準山地征用國家的補償標準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安置補助費,征用山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自留山被征用賠償標準?自留山被征用需要賠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賠償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標準和數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標準規(guī)定。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山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