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一、重復投保 交強險 怎么賠償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 如果重復投保之后交強險只賠付第一份購買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的交強險。根據(jù)《 保險法 》對重復保險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的規(guī)定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投保的兩份交強險即便都是有效的,但這并不意味著兩家保險公司都需要按交強險最高限額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首先,基于對交強險所承保的保險價值的分析,交強險并不是無限度的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賠償,而是以其最高限額為限。 其次,雖然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文禁止兩份交強險同時受償,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交強險重復投保行為就不受《保險法》的約束。 根據(jù)《保險法》第五十六條“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的規(guī)定,兩份交強險同時受償明顯超過其保險價值。 重復投保交強險的效力如何 所謂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 保險合同 ,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重復保險的投保人應當將重復保險的有關情況通知各保險人。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重復保險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請求各保險人按比例返還保險費。”我國法律承認重復保險,但是對以損失補償為原則的財產(chǎn)險而言,其理賠金額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的價值。 所以,在財產(chǎn)險中,被保險人可以重復保險而且重復保險的合同都有效力。但是,在投保和理賠時,被保險人有義務將重復保險的相關情況告知各保險人,而各個保險人賠償總和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 交強險所承保的保險價值就是以其最高限額為限。交強險作為責任保險的一種,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其普遍性在于,任何責任保險都要規(guī)定一個賠償限額作為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最高限,超過賠償限額的索賠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其特殊性在于,一般的責任保險賠償限額的高低由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約定,而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則是國家規(guī)定。 交強險雖然也是財產(chǎn)保險,但又有其特殊性——是強制投保的責任保險,其所承保的保險價值是不明確的,只能以最高額為限來承擔保險責任。 綜上所述,雖然法律上并沒有限制公民只能買一份交強險且重復購買的部分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因為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時候對于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他們來說是一種經(jīng)濟支出而不能多份保險同時理賠的,所以交強險一般都會選擇當事人先保險的部分進行賠償。
三責險重復投保如何理賠1、三責險重復投保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也是不能重復理賠的。因為保險公司只會按照實際損失的金額進行賠付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賠付金額不會超過保險標的實際價值。比如說在A保險公司與B保險公司分別買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了一份三責險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該三責險性質、保額相同。出險以后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兩家保險公司只會按照比例進行賠付。
2、這樣來說,三責險只需要購買一份保額足夠高的就夠了,由于不能重復理賠,買多份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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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兩份保險可以重復理賠嗎兩份保險是否可以重復理賠,取決于所投保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的保險產(chǎn)品的性質、保額和理賠金額和事由。
一般來說給付型的保險產(chǎn)品只要達到合同約定的理賠條件,多份保險都可以申請理賠重復購買保險如何理賠 ;報銷型保險產(chǎn)品是按實際支出的費用給予補償?shù)?,其補償原則是給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fā)生的醫(yī)療、康復費用金額,通常需要憑發(fā)票報銷,如果其中一份保險未能報銷完全部的實際支出金額即報銷金額小于發(fā)票金額,還可以申請另外一份保險予以理賠報銷。
比如購買的是給付型的保險,類似重疾險、壽險、意外傷害險(僅包含身故/傷殘)的,這種類型的保險,多份是可以疊加進行理賠的。
如果是報銷型的保險,如醫(yī)療險、意外險中的意外醫(yī)療這些,只對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損失進行報銷,都是根據(jù)發(fā)票金額實報實銷的,只要其中一份保險產(chǎn)品件所產(chǎn)生的費用全部報銷了,就不能重復申請另外一份保險的報銷,不能重復賠付。
如果購買的是津貼類型產(chǎn)品,比如疾病住院津貼,意外住院津貼等,只按照住院天數(shù),每天多少錢進行補貼的,也是可以購買多份產(chǎn)品同時進行報銷的,買的越多,賠付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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