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第一百一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損害賠償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是指因 合同一方當事人 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chǎn)損失時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jīng)濟補償。 范圍: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不包括非財產(chǎn)損失,即精神損害。 失。 經(jīng)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的規(guī)定承擔 損害賠償責任 。(雙倍返還)) 限制規(guī)則:合同預見規(guī)則、減輕損害規(guī)則、損益同銷規(guī)則。
民法典中損害賠償責任范圍包括什么民法典中損害賠償責任范圍包括因誤工減少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的收入。造成殘疾的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物質賠償則以實際物價為主。死者的近親屬還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權損害賠償?shù)姆秶ㄊ裁?/strong>法律分析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1、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chǎn)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均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的財產(chǎn)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chǎn)、人身或其他權利遭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妨礙,即可要求行為人承擔此幾項責任;返還財產(chǎn)、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只以財產(chǎn)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這幾種責任的承擔通常僅以人身權或知識產(chǎn)權受到侵害為前提。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chǎn)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chǎn)為內容。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chǎn)賠付,該財產(chǎn)也應屬于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chǎn)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chǎn)本來就屬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于操作。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到賠償?shù)姆秶?、賠償數(shù)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jīng)濟狀況,在故意侵權中,還要考慮到懲罰性賠償?shù)取?/p>
法律依據(jù)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chǎn)的,財產(chǎn)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違約損害賠償范圍是怎么規(guī)定的一、違約損害賠償范圍是怎么規(guī)定的? 賠償損失的范圍可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或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在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lián)p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應按完全賠償原則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賠償全部損失。 《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包括 合同履行 以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睋p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財產(chǎn)上的直接減少。間接損失又稱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預期取得的利益??梢垣@得的預期的利益,簡稱可得利益??傻美嬷咐麧?,而不是營業(yè)額。 在實踐中,可預見到的情況千差萬別,很難把握,如果對此不加以限制,就會導致當事人亂用或者曲解“可預見”的本意。因此法律對可預見性采取了一些限制。預見性有三個要件: (1)預見的主體為違約人,而不是非違約人。 (2)預見的時間為訂立合同之時,而不是違約之時。 (3)預見的內容為立約時應當預見的違約損失,預見不到的損失,不在賠償范圍之列。 二、什么是法定損害賠償?shù)脑瓌t? 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法定損害賠償應遵循以下規(guī)則: 1、完全賠償原則。完全賠償原則是指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對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損失都應當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具體包括: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積極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梢?,違約損害賠償?shù)姆秶ìF(xiàn)有財產(chǎn)的減少和可得利益的損失。前者主要表現(xiàn)為標的物滅失、為準備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費用、停工損失和為減少違約損失而支出的費用等;后者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取得的利益。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我國《民法典》采納了完全賠償原則,體現(xiàn)在本法第五百八十四條。 2、合理預見規(guī)則。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只有當違約所造成的損害是違約方在訂約時可以預見的情況下,才能認為損害結果與違約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違約方才應當對這些損害進行賠償。如果損害不可預見,則違約方不應賠償。采用合理預見規(guī)則的根本原因在于,只有在交易發(fā)生時, 合同當事人 對其未來的風險和責任可以預測,才能計算其費用和利益,并能夠正常地從事交易活動。 3、減輕損失規(guī)則。所謂減輕損失規(guī)則是指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減輕損失規(guī)則規(guī)定在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shù)拇胧┓乐箵p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shù)拇胧┲率箵p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減輕損失規(guī)則是依據(jù)誠實信用原則而產(chǎn)生的。 由此可見,具體的賠償范圍必須根據(jù)雙方合作的實際事宜來分析的,肯定經(jīng)濟賠償絕不僅限于當下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也應該計算出合同正常履行以后的情況下企業(yè)可以獲得的收益,收益和當下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都是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shù)姆秶鷥鹊?。雙方對這一點最好是自行進行約定。
侵權損害賠償?shù)姆秶男?/strong>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的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的合理費用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損害賠償?shù)呢熑畏秶c限制 ,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他人財產(chǎn)的,財產(chǎn)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shù)?,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