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死亡賠償金不可以用于死者生前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的債務償還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死亡賠償金不屬于死者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的遺產(chǎn)屬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共屬同應得的財產(chǎn)性補償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死者生前的債務只能從其遺產(chǎn)中予以清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chǎn)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chǎn)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死亡賠償金是否應當用于償還死者生前債務,是否應用于償還死者生前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chǎn),不應用來償還死者生前債務。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死者因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所造成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的物質(zhì)性收入損失的一種補償。因此,死亡賠償金是因被害人死亡而對被害人的親屬給予的補償,其補償對象是被害人親屬,而不是被害人本人。從其本質(zhì)屬性來講,是被害人親屬的財產(chǎn),而不是被害人的遺產(chǎn)。因此不能用來償還被害人生前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chǎn)處理的復函》指出“空難死亡賠償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空難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親屬,而非死者。故空難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遺產(chǎn)”。從該批復也可以看出,死亡賠償金不能作為遺產(chǎn)用來償還死者生前債務?!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人出事故死亡后需要用死亡賠償金還債嗎欠債人死亡家屬不可以用理賠款償還債務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但是可以用死者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的遺產(chǎn)償還債務。理賠款不屬于死者的遺產(chǎn)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是對死者家屬的賠償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因此不能用于償還死者債務。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chǎn),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
死亡賠償金是遺產(chǎn)嗎能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嗎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chǎn)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遺產(chǎn)是被繼承人死亡時就在其名下財產(chǎn)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死亡賠償金是死者去世后才得到的。死亡賠償金可用來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債務優(yōu)先用遺產(chǎn)償還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不足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如果繼承人愿意,可以用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chǎn)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其性質(zhì)不得繼承的遺產(chǎn),不得繼承。
死亡賠償金能否用來償還死者生前債務?死亡補償金賠償?shù)剿勒呒覍偎劳鲑r償金償還債務 ,家屬可以支配這部分資金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家屬有意償還生前債務呢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就可以
家屬拒絕用來償還債務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就不可以死亡賠償金償還債務 ,別人不能截留資金,不能支配使用這部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