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1.司機肯定是有責任的。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可以向雇員追償。
2.如果要起訴司機的話有兩種情況:1本案的原告把司機作為共同被告。2你賠償后起訴司機,請求司機向你們賠償他應當負的部分。
3.只要你賠償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了本應司機賠償?shù)牟糠?,你就有權向他求的補償提起上訴。
4.原則上是一次性給付,出租車法院可能會拍賣然后進行賠償。
相關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chǎn)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前款確定的物質(zhì)損害賠償金與按照第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交通事故如果說車主委托司機去處理,最后法院判給了司機,司機沒錢咋整沒錢就要負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根據(jù)刑法有關規(guī)定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現(xiàn)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nèi)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nèi),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shù)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肇事逃逸,司機和車主是雇傭關系,應該怎么處理,如果賠償了傷者,司機要負刑事責任嗎是否負刑事責任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要看司機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參照以下標準
依據(jù)《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chǎn)或者他人財產(chǎn)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shù)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我兒子被汽車撞死了。那輛肇事車的強制險到期了第三責任險保了30萬。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多少錢給我?1.確定肇事司機沒有因個人行為導致這次事故不被保險公司納入拒賠因素(如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酒后駕駛等);
2.確定該肇事車輛的年檢沒有過期;
3.如果上述兩點都沒有問題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我將給你如下解答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
(1)如果你兒子沒有孩子,農(nóng)村戶口,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3萬左右(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2)如果你兒子有孩子,農(nóng)村戶口,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5萬左右(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3)如果你兒子沒有孩子,城市戶口,死亡賠償金+喪葬費=30萬左右(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4)如果你兒子有孩子,城市戶口,死亡賠償金+喪葬費=35萬左右(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4.精神損害賠償保險公司無法賠償,你只有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按照你兒子的條件精神損害賠償最多不會超過1.5萬;
車主向肇事司機追償?shù)囊?guī)定是什么車主向駕駛員追償?shù)臈l件有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
1、駕駛人員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存在重大過失或故意;
2、車主承擔了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3、車主對交通事故承擔的侵權責任超過了按照其過錯程度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車主追償司機三十萬 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