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根據相關標準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可定為十級傷殘。
相關法條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右手第2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不能定為傷殘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能通過治療完全好。一般來說傷殘是指治療結束后不能完全恢復正常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影響工作和生活
右手第一掌骨骨折能評幾級傷殘至少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因為部位和程度、治療措施以及之后功能不同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可以評定為更高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yè)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7七級
5.7.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車禍右手掌骨骨折算幾級傷殘 ,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一般醫(y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2七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七級。
15)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骨盆環(huán)不穩(wěn)定,骶髂關節(jié)分離;
15)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癥狀明顯者;
22)四肢大關節(jié)之一人工關節(jié)術后,基本能生活自理;
23)四肢大關節(jié)之一關節(jié)內骨折導致創(chuàng)傷性關節(jié)炎,遺留中重度功能障礙;
35)單側顴骨并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度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5.8八級
5.8.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tài)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y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8.2八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八級。
13)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穩(wěn)定性骨折;
23)因開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復發(fā)作者;
24)四肢大關節(jié)之一關節(jié)內骨折導致創(chuàng)傷性關節(jié)炎,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41)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后有功能障礙者;
42)雙側顴骨并顴弓骨折,無開口困難,顏面部凹陷畸形不明顯,不需手術復位;
45)雙側≥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tài)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y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y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1)兩個以上橫突骨折;
12)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高度減少小于1/2者;
13)椎間盤髓核切除術后;
14)1~2節(jié)脊柱內固定術;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
22)外傷后膝關節(jié)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jié)交叉韌帶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
23)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后;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
34)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后無功能障礙者;
35)一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
36)一側顴骨并顴弓骨折;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tài)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y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y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