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交通事故鑒定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1、傷殘鑒定分兩種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精神鑒定、肢體鑒定。2、交通事故發(fā)生后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傷殘鑒定之前需要去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隊拿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又叫推介書。3、如果交通事故案件起訴立案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不計算具體賠償數(shù)額,然后請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也可以去做傷殘鑒定。4、肢體鑒定時間一般是受傷3個月后去做,精神鑒定一般是受傷6個月后去做,具體根據(jù)受傷者恢復情況。5、經(jīng)過法院委托的鑒定一般不會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鑒定,肇事方或者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認可,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法院方面是否準許要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痉梢罁?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多久后能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中如果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受到傷害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需要做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痊愈,3個月以后,才能做簡歷,簡單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的理解就是,受傷住院治療,痊愈了,出院以后過3個月才可以去做鑒定,先到交管部門辦理一個。傷殘鑒定委托書管,然后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鑒定。
車禍后多久可以申請傷殘鑒定一、車禍后多久可以申請 傷殘鑒定 1、因車禍受傷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當事人認為自己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的損傷已經(jīng)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公安機關接到 傷殘鑒定申請書 后30日內鑒定出 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GB18667-2002)規(guī)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fā)癥治療終結為準?!焙螘r為治療終結?《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同時規(guī)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y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wěn)定。經(jīng)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的鑒定時機。 2、當事人對 傷殘 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 交通事故 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 二、怎么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1、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 2、公安機關評定傷殘等級的依據(jù):一是醫(yī)院證明,二是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傷殘等級者,應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評定結論,但須分別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 3、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5、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并將重新評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jù)規(guī)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評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6、不同的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對象出具多份鑒定結論,若各鑒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鑒定資格時,應依據(jù)鑒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車禍發(fā)生以后,要及時按照法定時間進行傷殘鑒定,否則可能影響后續(xù)的賠償事宜。所以一旦發(fā)生車禍,最好及時聯(lián)系專業(yè)的 交通事故律師 ,按照 律師 的意見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核 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情況發(fā)生。
交通事故可以做傷殘鑒定嗎【法律分析】
構成傷殘的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必須進行鑒定。車禍事故之后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是否進行傷殘程度法醫(yī)鑒定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要看受害人是否構成傷殘。受害人構成傷殘,主張殘疾賠償金的,因為殘疾的確認和參加等級的確定,是確定殘疾賠償金的前提條件,必須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程度鑒定。反之,不存在傷殘,不主張殘疾賠償金的,則無需進行鑒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jù)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他證明文件。
7年前左膝做過手術,現(xiàn)在車禍受傷加重可做傷殘鑒定嗎?該案中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傷情加重是由于車禍造成車禍七年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的,那么是可以進行司法鑒定的。根據(jù)《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tǒng)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于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yè)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第十五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 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xié)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yè)務范圍的;
(二)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四)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zhí)業(yè)規(guī)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guī)范的;
(五)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則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情形的。
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鑒定材料。
第十七條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xié)議書。
司法鑒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
(二)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
(三)委托鑒定的要求;
(四)委托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
(五)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shù)量;
(六)鑒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七)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因鑒定需要耗盡或者可能損壞檢材的,或者在鑒定完成后無法完整退還檢材的,應當事先向委托人講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認可,并在協(xié)議書中載明。
在進行司法鑒定過程中需要變更協(xié)議書內容的,應當由協(xié)議雙方協(xié)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