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對交通事故認定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根據(jù)《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條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不是行政行為,不能 申請行政復議 ,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復核。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27條、第28條分別規(guī)定了兩種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的情形:1、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而且有證據(jù)證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jù)不足的;(四)經(jīng)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jù)足以反駁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也不是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而是公安機關依職權作出的,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沒有法律依據(jù),因此當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認定的。公安部《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guī)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當事人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作為證據(jù)。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guī)定規(guī)定,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是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賠償權利人主張權利的重要依據(jù)。因而,在民事訴訟中,交通事故認定書對 事故責任認定 正確與否,往往成了各方當事人爭論的焦點,只要當事人對該事故認定不服的,在訴訟中可以提出事故認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將對事故的責任從證據(jù)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斷。交警機關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證據(jù),是一種鑒定結論。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時,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法院可以將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調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責任認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為被告出庭應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處理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的重要證據(jù)之一,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無相反的證據(jù)或者足以推翻其結論的理由,“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應當成為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2)在因交通事故引發(fā)的損害賠償案件中,當事人應當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各自的主張分別承擔舉證責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中待證事實的真?zhèn)尾怀袚e證責任。(3)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在民事訴訟中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供相反的證據(jù)或理由,并承擔結果意義上的舉證責任。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否起訴解答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不可起訴。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jù)。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起訴嗎?對交通事故不服的不可以起訴。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訴嗎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可以起訴處理。但是可以申請復核處理。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就不服交通事故認定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復核審請。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當事人不服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能不能起訴交通事故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認定書與今后咱們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民事賠償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關系非常密切。當你收到交警的認定書之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認為交警劃分的責任不公平。如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其實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唯一的途徑就是向上級機關提出復核。
可以明確一點,當事人是不能對交警隊進行起訴的,但是當事人有救濟的路徑。當交警根據(jù)事故現(xiàn)場的勘查以及調查情況,出具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了相應的事故認定書后,會送達雙方當事人或者家屬,當事人或者家屬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如果對事故認定書劃分的事故責任等案件事實不服的話,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注意這個時間節(jié)點,必須是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如果超出這個期限,除非能夠證明特殊原因,否則這個權利就作廢了,那么這個事故認定書就生效了,當事人必須按照這個事故認定書進行賠償。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自本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彼?,如果你對事故認定書的內容不符,先去進行復核申請,相關要求也告訴你了。直接去法院起訴,大概率是不會搭理你的。你已經(jīng)經(jīng)歷過復核等,還不服的,才能去進行起訴。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明證據(jù)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于具體的行政行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千年的民事賠償不負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文件明確了,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有可訴性。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直接訴訟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不可以直接 訴訟 。 根據(jù)《關于處理道路 交通事故 案件有關問題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通知》第四條,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訴訟 的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和 傷殘 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作出的 行政處罰 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傷殘評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jù)。據(jù)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作為一種 證據(jù) ,而不可以此直接提起訴訟。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