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工作中猝死公司應該負什么責任
這個屬于工傷死亡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的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可以要求單位按工傷進行賠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應當認定為工傷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八)上班時間突發(fā)病48小時內死亡的算工傷。
工傷賠償內容: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第三十條 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工傷保險待遇支出、勞動能力鑒定支出、工傷預防費用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工傷保險待遇支出指經工傷認定后職工應享受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具體包括工傷醫(yī)療待遇支出、傷殘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傷醫(yī)療待遇支出是指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用、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傷殘待遇支出是指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五至十級傷殘職工按規(guī)定領取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領取的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以及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實際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的差額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勞動能力鑒定支出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進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再次鑒定、復查鑒定活動中及工傷職工輔助器具使用等確認工作中產生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
工傷預防費用支出指按規(guī)定用于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支出。
雖然工作是生存的基礎,但是要注重自己的健康,不能太過于勞累。工作期間死亡,公司會負責任和賠償。如果生活中遇見此類消息,不知道如何去解決的時候,可以來華律網咨詢專業(yè)的律師團隊。
志愿者因病死亡如何賠償一、 關于志愿服務、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的法律規(guī)定
改革開放以后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聯合國志愿組織向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我國派遣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了從事衛(wèi)生、地理、環(huán)境、計算機和語言等多種領域的志愿者。之后,我國逐步發(fā)展起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了以社區(qū)志愿者組織為形式的志愿服務組織。1993年,共青團中央決定開始實施中國青年志愿服務,志愿者在扶貧濟困、防險救災、科教文衛(wèi)、環(huán)保、城市社區(qū)建設等方面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2003年6月20日,《黑龍江省志愿服務條例》由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之后,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海南省等地區(qū)也逐步通過了志愿服務條例。2017年8月,國務院發(fā)布了《志愿服務條例》,標志著我國志愿者服務在立法方面逐步成熟。
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志愿服務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本條例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志愿服務以及與志愿服務有關的活動。本條例所稱志愿服務,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和其他組織自愿、無償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務?!钡诹鶙l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時間、知識、技能、體力等從事志愿服務的自然人。本條例所稱志愿服務組織,是指依法成立,以開展志愿服務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p>
從以上規(guī)定來看,原則上來說,只要其行為屬于自愿、無償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務的,均應認定為志愿者。
二、志愿者因防疫活動感染新冠肺炎,符合相應條件可以認定為視同工傷。
國務院發(fā)布的《志愿服務條例》并未將志愿服務活動與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之間直接掛鉤。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四川省志愿服務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重大傷害或者死亡的,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規(guī)定的,按照該規(guī)定處理?!备鶕@一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志愿者,如果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重大傷害或死亡,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其他地區(qū),志愿者在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重大傷害或死亡,其情形能否認定為工傷,還需回歸《工傷保險條例》來尋找依據。
2010年10月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工傷保險條例》并未對該項規(guī)定中“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的概念加以解釋?!度珖袷聦徟泄ぷ鲿h紀要(2015年4月征求意見稿)》61條規(guī)定:“勞動者因見義勇為受到傷害的,應當視為工傷?!薄秶鴦赵恨k公廳轉發(fā)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2〕39號)規(guī)定:“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落實相應待遇”。根據以上規(guī)定的精神,筆者認為見義勇為行為應包含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的法律內涵之中。在地方性法規(guī)中,《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在搶險救災中,不顧個人安危,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屬于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甭毠ぷ鳛橹驹刚咴谛鹿诜窝滓咔闉暮χ?,不顧個人安危,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生命財產,對于其中表現突出的,筆者認為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符合《工傷保險條例》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應當依法認定為視同工傷。
但是,該條例規(guī)定視同工傷的前提是志愿者具有勞動者身份,如果是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或者退休人員等不屬于勞動者身份的主體,顯然不在《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內。因此,志愿活動中能被認定為工傷的通常只有較小的比例。
三、志愿者申報工傷可能會遭遇的現實困境
雖然志愿者因防疫活動感染新冠肺炎申請認定工傷具有法律依據,但在實踐操作中可能會遭遇困難。
志愿者因志愿服務發(fā)生傷害,可以被認定為視同工傷的情形所占比例較小。2010年10月修訂的《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第六項規(guī)定:“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結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提出視同工傷認定申請時,須向社保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以上材料所要證明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項:一、志愿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二、志愿者受到傷害并經醫(yī)療診斷證明;三、志愿者受傷是因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所致。由此可見,并非所有因志愿服務受到傷害的志愿者均可被認定為工傷。有些退休領取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志愿者,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其受傷也就無法認定為工傷。有些志愿者的志愿服務行為無法提供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社保行政部門無法據此認定其行為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因此也就無法認定為工傷。
作為職工的志愿者申請工傷可能會受到單位的阻撓。如果用人單位依照規(guī)定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那么工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絕大多數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的壓力將大大減輕,可能會欣然為其申報工傷。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那么所有的風險都將由用人單位承擔。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員工因志愿服務受到傷害,而其將承擔所有責任,可想而知這是難以接受的,大概率會引發(fā)訟爭行為。
志愿服務與所受傷害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證明難度較大。以國網江西寧都供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寧都供電公司)不服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寧都縣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案(案號:(2014)寧行初字第07號)為例。該案件中,第三人李某系原告國網寧都供電公司單位在編正式職工。2008年2月11日至13日,李某參加了由用人單位組織的抗冰搶險工作,后因感覺雙下肢麻木、冰冷、疼痛,到寧都縣人民醫(yī)院就診。之后李某一直治療。2009年4月,李某在北京協和醫(yī)院治療,于5月15日進行了右下肢膝上截肢手術。由于無法認定李某的傷殘與2008年2月抗冰災搶險工作期間遭受嚴重寒冷侵蝕有直接因果關系,寧都縣人社局就李某的申請作出不予認定工傷認定。后何某申請行政復議、司法鑒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作出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并要求寧都縣人社局申請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判決。寧都縣人社局經過調查再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此后李某再次起訴,寧都縣人社局于2014年5月7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某為“視同工傷”。原告國網寧都供電公司不服該認定工傷決定,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4年11月10日,法院判決維持被告寧都縣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此案歷時六年,勞動者終獲工傷認定支持,過程之艱辛令人嘆惋。而像何輝這樣的志愿者,其居民死亡殯葬證顯示死亡原因為呼吸循環(huán)衰竭,可能根本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即行火化。即使確診,如何證明其是在志愿服務期間感染的也是一大難題。不難想象志愿者為證明其感染新冠肺炎與志愿服務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也將會經歷怎樣的艱辛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
四、除工傷保險待遇以外的其他救濟途徑。
志愿者屬于見義勇為傷亡人員的,可獲撫恤補助。《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2〕39號)規(guī)定:“三、 認真落實見義勇為傷亡人員撫恤補助政策 對見義勇為死亡人員,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其家屬按照《烈士褒揚條例》享受相關待遇。不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屬于因公犧牲情形的,按照《軍人撫恤優(yōu)待條例》有關規(guī)定予以撫恤;屬于視同工傷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于本人40個月工資的遺屬特別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遺屬特別補助金由當地財政部門安排,民政部門發(fā)放。不屬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fā)放一次性補助金,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落實待遇;無工作單位的由民政部門會同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發(fā)放,所需資金通過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統(tǒng)籌解決;尚未建立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的,由當地財政部門安排,民政部門發(fā)放。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落實相應待遇;不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由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并落實相應待遇。”根據該規(guī)定,見義勇為傷亡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因公犧牲以及其他情形的,可享受遺屬特別補助金、一次性補助金等相關待遇。
慈善組織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志愿者可獲相應保險理賠?!洞壬品ā返诹藯l規(guī)定:“慈善組織應當為志愿者參與慈善服務提供必要條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權益。慈善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可能發(fā)生人身危險的慈善服務前,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睂τ谟纱壬平M織安排參與慈善服務的志愿者,慈善組織應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旦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承保人應當進行相應的理賠。
志愿者可追究侵權人的侵權責任,若無侵權人,可要求慈善組織給予適當補償?!洞壬品ā返谝话倭懔鶙l第二項規(guī)定:“志愿者在參與慈善服務過程中,因慈善組織過錯受到損害的,慈善組織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損害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慈善組織應當給予適當補償?!薄督K省志愿服務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guī)定:“在志愿服務中,志愿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損害的,志愿服務組織可以協助其依法獲得適當補償?!敝驹阜战M織和志愿服務對象自身存在過錯,導致志愿者受到損害的,志愿者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guī)定,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志愿者若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受到損害的,可以獲得適當賠償。
在工作崗位上猝死按什么賠償在工作崗位上猝死按照工亡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的賠償標準來賠償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
1、喪葬補助金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志愿者工作期間猝死有賠償么 ;
3、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