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四川成都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地址:成都市二環(huán)路北一段4號12樓1201室
聯(lián)系電話:87706867/87706862/87706786
辦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收費標準:初次鑒定:300元/人、復查鑒定:400元/人
擴展資料:
四川成都市辦理勞動能力鑒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傷類勞動能力鑒定:
1、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結論書原件;
2、工傷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按照醫(y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guī)定復印或者復制的入院病情記錄、手術記錄、出院病情證明、以及各項特殊檢查(含X線片、CT/MRI檢查報告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相關檢驗、化驗結果);未住院者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提供門診病情證明和相關檢查資料。
3、被鑒定人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被鑒定人1寸照片1張;
5、申請復查鑒定的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需提交勞動能力鑒定初次(或者復查)鑒定的原件和復印件;
6、申請護理信賴程度鑒定的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需提交被評定為1至4級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7、申請配置、更換輔助器具確認的,需提供假肢安裝證明;
8、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二)因病(非因工)類勞動能力鑒定:
1、申請人須為用人單位,并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公章;
2、被鑒定人個人申請書;
3、被鑒定人1寸照片1張;
4、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鑒定體檢時攜帶原件);
5、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出據(jù)的診斷證明、與病情有關的檢查報告、化驗單據(jù)等資料復印件(其中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患者須提供5年以上的病歷資料;嚴重的器質性精神病須提供2年以上的病歷資料)。
6、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類勞動能力鑒定:
1、委托方須出具的委托書一份;
2、非法用工傷亡人員出具非法用工的證明材料;
3、被鑒定人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出據(jù)的診斷證明、與傷病情有關的檢查報告、化驗單據(jù)等資料復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交材料同上);
4、被鑒定人1寸照片1張;
5、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鑒定體檢時攜帶原件);
6、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成都市人社局- 勞動能力鑒定
成都雙流傷殘鑒定在哪先去社保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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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jù)醫(yī)院提供雙流傷殘鑒定中心地址 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jù)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