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異議去哪里申請
導語: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時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或其他處理結果存在異議,此時應如何維權?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交通事故有異議時應采取的解決行動路線圖,并結合相關案例及法律法規(guī)進行說明。
一、交通事故有異議的常見情況
1.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
2. 對事故責任劃分有異議;
3. 對賠償金額有異議;
4. 對行政處罰有異議。
二、解決行動路線圖
1. 提起復核
當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時,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作出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聯(lián)系方式、復核請求及理由等。
2. 受理與審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3. 復核結論
復核結論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維持原認定書;
(2)撤銷原認定書,重新作出認定;
(3)對認定書的部分內容進行更正。
4. 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如對復核結論仍不服,當事人可以在收到復核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復核結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復核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乙兩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甲認為自己是無責方,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甲承擔次要責任。甲不服,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復核,認定甲承擔同等責任。甲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例分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申請復核。本案中,甲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論對其不利,故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例二:丙丁兩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丙認為丁承擔全部責任,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丙承擔次要責任。丙不服,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復核,認定丙承擔同等責任。丙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例分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0日內調解。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本案中,丙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調解申請,故無法通過調解途徑解決糾紛。
四、相關法律法規(guī)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總結:交通事故有異議時,當事人應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復核申請,如對復核結論仍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在維權過程中,當事人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合理行使自己的權利,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各方當事人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共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