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戶口遷移如何辦理?
劉先生父母自2008年起至2013年開始同居生活,雙方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2009年夏天,劉先生出生,戶口登記在父親名下,自劉先生出生后,其父親一直奔波于全國各地,對劉先生從未盡過撫養(yǎng)義務,劉先生的生活起居均由母親悉心照料。
2013年,劉先生父母和平分手、各自生活,劉先生一直隨母親共同生活,期間,劉先生父親從未支付過一分錢撫養(yǎng)費。劉先生成年后,想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但多次聯(lián)系父親溝通此事,父親不知出于何種原因拒不配合,之后就不接電話、不回微信。
劉先生作為非婚生子,不能提供相應辦理手續(xù)需要的相應材料,此事眼看陷入了“僵局”,這可把劉先生愁懷了!劉先生將此煩惱向好朋友傾訴,好朋友向他建議可以咨詢一下北京天用律所專業(yè)律師,劉先生半信半疑,律師還能辦理戶口遷移的事嗎?帶著心中的疑惑、抱著嘗試的態(tài)度來詳細咨詢,希望天用律所幫助他實現(xiàn)戶口遷移的訴求。
天用律師對此案件的來龍去脈進行全面分析:鑒于本案訴求較為特殊,且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并不是法院訴訟的受理范圍。天用律師經(jīng)向擬遷入戶口地的公安機關核實,如果遷入戶口需要確認劉先生的父母及非婚生關系。在劉先生父親不配合的情況下,現(xiàn)在此事成為一個巨大的難題!
天用律師經(jīng)過多方思考,憑借自身豐富的實務經(jīng)驗,根據(jù)當事人所述“多年來,父親從未盡過撫養(yǎng)義務,也未曾支付過任何撫養(yǎng)費”這一細節(jié),找到了本案解決的突破口!天用律師制定了以“撫養(yǎng)費糾紛”為案由的訴訟策略,“醉翁之意不在酒”,訴訟目的不在本案的訴求是否能夠?qū)崿F(xiàn),而在于自本案得到劉先生及其父母關系的證據(jù)!
本案已審理完畢,劉先生如愿取得法院的生效司法判決書,擬遷入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也確認司法文書的法律效力,劉先生也因此順利辦理了戶口遷移的事宜!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利用專業(yè)能力通過一種間接方式實現(xiàn)了當事人的訴求,成功解決了非婚生子戶口遷移難題!
案例來源: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yè)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