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后經法院委托假肢鑒定機構鑒定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確定的標準為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安裝國內普通型小腿假肢價格為16500元,建議更換年限為4年,假肢使用壽命期內每年維護費用為安裝費用的2%。每次更換需往返兩次,住宿十天,陪護一人,假肢賠償年限參看其所在省人均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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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院判假肢賠償不一次性解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是依法行使國家權力。法院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的判決是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經過法定程序審理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書,具有極大的權威性,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經常有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不予執(zhí)行或者不全面執(zhí)行的情況。如果出現(xiàn)這種情況,對方當事人可以持已生效的判決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時,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自己義務部分的財產。根據(jù)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
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yè)務的單位查詢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
2、有權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3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在采取后兩項措施時,應當保留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不僅僅只是一個強制執(zhí)行的問題。按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拒不執(zhí)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
拓展資料: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假肢如何賠償?交通事故關于假肢賠償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的問題在人身損害司法賠償解釋里的規(guī)定是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假肢賠償期限到多少歲國家規(guī)定是到75歲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的,從工傷發(fā)生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的年齡到75歲的時間算。賠償費也是按這個算。城鎮(zhèn)戶口到76歲,農村戶口到73-74歲。根據(jù)當?shù)氐钠骄鶋勖嬎悖远堉掌?,賠償20年。
法律分析
可以按照受害人安裝假肢的花費來賠償。這叫殘疾輔助器具賠償。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假肢費用法院怎么判 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