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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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車子的盜搶險賠償標準如下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
(一)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合同簽訂地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
折舊金額=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
(二)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被保險機動車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被保險機動車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被保險機動車,被保險機動車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重復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與各保險合同保險金額的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保險人受理報案、現場查勘、參與訴訟、進行抗辯、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和資料、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yè)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如何界定 機動車具有被盜搶嫌疑我覺得你說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的這種情況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各地公安機關扣押被盜搶嫌疑車輛有以下幾種情況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
1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該車車架號、發(fā)動機號經公安網上比對為被盜搶嫌疑車輛。
2:該車車架號、發(fā)動機號有明顯改動痕跡。
3:該車車架號、發(fā)動機號與該車手續(xù)明顯不符。
4:該車特征與公安機關通緝的被盜搶車輛特征類似或吻合。
5: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制定的其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他有關規(guī)定。
如果出現因闖禁行或者僅僅是懷疑為被盜搶車輛而扣押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我覺得你可以參照一樓回答進行。
汽車全車盜搶險條款是怎么規(guī)定的?第一條保險責任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的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掛車)。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此種情況需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偵查,證實,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因此造成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非全車遭盜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被損壞; (二)被車輛報盜搶的標準 他人詐騙造成的全車或部分損失; (三)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保險車輛肇事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被保險人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導致保險車輛被有關機關罰沒、扣押、查封; (五)被保險人因與他人的民事、經濟糾紛導致保險車輛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 (六)租賃車輛與承租人同時失蹤; (七)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的全車或部分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保險金額由保險人與投保人在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商確定。當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高于購車發(fā)票金額時,以購車發(fā)票金額確定保險金額。 第四條被保險人義務被保險人得知或應當得知保險車輛被盜竊、被搶劫或被搶奪后,應在24小時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并登報聲明。 第五條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購車發(fā)票、車輛購置附加稅(費)憑證、車鑰匙、出險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案件證明、車輛已報停手續(xù),以及保險人要求的其他必要單證; (二)根據被保險人提供的索賠單證,保險人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1.全車損失,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以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并實行2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實際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并實行2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但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購車原始發(fā)票、車輛購置附加稅(費)憑證,每缺少一項,另增加0.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缺少車鑰匙的另增加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2.符合本附加險條款第一條第(二)款項規(guī)定的損失,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最高不超過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3.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向保險人提供出險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案件證明及車輛已報停手續(xù),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三)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由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賠付結案。第六條其它事項保險人賠償后,如被盜搶的保險車輛找回,應將該車輛歸還被保險人,同時收回相應的賠款。如果被保險人不愿意收回原車,則車輛的所有權益歸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