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行政強制措施不是最終行為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只是臨時性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的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是一種中間行為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它是為保證最終行政行為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種臨時性措施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它沒有到達對事件最終處理完畢的狀態(tài)。如扣押財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終的目的,它是為保證爾后行政處理決定的最終作出和執(zhí)行所采取的臨時措施。行政處罰則是一種最終行政行為。它的作出,表明該行政違法案件已被處理完畢。如沒收財物,它表達了行政主體對該財物的最終處理。以上是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解釋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區(qū)別是什么行政強制措施 和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的區(qū)別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 1、行政處罰是對行政相對人權利的最終處分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如 沒收財產(chǎn) 之所以是行政處罰,因為它是對相對人財產(chǎn)所有權的最終剝奪即處分;而行政強制措施是對相對人權利的一種臨時限制。 2、行政處罰是一種行政制裁行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對人的行為違法為前提;行政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行政制裁行為,因而與行政相對人的行為是否違法沒有必然聯(lián)系。 3、行政強制措施是一種中間行為,它是為保證最終行政行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種臨時性措施,它沒有到達對事件最終處理完畢的狀態(tài)。 《 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行政強制措施是最終行政行為 ;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