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比例責任制指保險人分攤賠款額不以保額為基礎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而是按照在無他保的情況下各自單獨應負的責任限額進行比例分攤賠款。公式為:某保險人責任=(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之和)×損失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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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損失補償?shù)姆绞?/strong>財產(chǎn)保險的損失補償方式主要有四種:不同方式所計算的保險賠償金額的結(jié)果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采用哪一種賠償方式。
四種賠償方式:1、比例責任賠償方式;2、第一危險責任賠償方式;3、限額責任賠償方式;4、免責限度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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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責任分攤方式計算責任分攤比例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的計算公式為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該保險人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的保險金額/所有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總和×實際損失。舉個例子,某人有一輛價值50萬汽車,向Z公司投保80萬,向Y公司保險投保60萬,損失70萬,計算可得Z公司賠付:80/(80+60)×70=40萬,Y公司賠付:60/(80+60)×70=30萬。
【拓展資料】
比例責任分攤是根據(jù)分攤原則中的比例分攤制的規(guī)定來對保險賠償進行分攤負責的,也就是說保險人需要按照保險合同內(nèi)規(guī)定的各自承保的保險金額占總保險金額的比例來分攤保險賠償。
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我國《保險法》采用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了按比例分攤責任,并且明確規(guī)定了責任分攤的原則和方式。
《保險法》第40條規(guī)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p>
比例責任分攤。不區(qū)分同時重復保險與異時重復保險,各保險人就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這種分攤法在理論上假設保險債務為可分之債,多數(shù)債務人(保險人)之間彼此無連帶關系,各自按承保比例單獨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主要分攤方式
重復保險分攤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責任制、限額責任制、順序責任制。
比例責任制:
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依比例分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其公式為: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承保的保險金額/所有保險人承擔的保險金額)×損失金額。
獨立責任制:
獨立責任制又稱限額責任制,是按照各保險人在無他保情況下單獨應負的賠償金額作為基數(shù)加總得出各家應分攤的比例,然后據(jù)此比例計算賠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險人單獨賠付時應承擔的最高責任比例來分攤損失賠償責任的方法。獨立責任又稱限額責任,是在無他保的情況下,保險人按其承保金額所負的損失賠償責任。
其公式為: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獨立責任限額/所有保險人獨立責任總額)×損失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