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以下這些行為屬于專利侵權行為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的行為;2、故意使用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法律依據(jù)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根據(jù)現(xiàn)行專利法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侵犯專利權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的行為有以下幾種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
(一)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未經權利人許可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根據(jù)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包括以下3種具體形式: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fā)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制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這類專利侵權行為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
根據(jù)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包括以下4種具體形式: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根據(jù)專利法五十九條的規(guī)定,這類行為需要承擔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處罰。
(四)除法律明確規(guī)定之外,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還存在兩種侵權行為:過失假冒,即指行為人本意是冒充專利,隨意杜撰一個專利號,而碰巧與某人獲得的某項專利的專利號相同。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行為無假冒故意,但其行為結果仍然構成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了假冒他人專利。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專利法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不視為侵犯專利權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四)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y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yī)療器械的。以上就是有關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問題的相關解答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guī)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又無法律依據(jù),以營利為目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它具有以下特征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為前提,實施專利授權以前的技術、已經被宣告無效、被專利權人放棄的專利或者專利權期限屆滿的技術,不構成侵權行為。專利法規(guī)定了臨時保護制度,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fā)明的應支付適當?shù)氖褂觅M。對于在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fā)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后,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為,即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為。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4.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即行為人實施專利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jù)。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
1.直接侵權行為。
這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其表現(xiàn)形式包括:
(1)制造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2)使用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許諾銷售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4)銷售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5)進口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仍然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專利侵權行為包括哪些行為專利侵權行為包括以下這些行為: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的行為;2、故意使用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等。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 下列行為屬于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
(一)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xù)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二)銷售第(一)項所述產品;
(三)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
(四)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五)其他使公眾混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
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權終止后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于假冒專利行為。
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有哪些行為屬于專利侵權行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的行為,即為侵犯其專利權下列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侵犯專利權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shù)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