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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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我國尚無統一的關于采光權受侵害的具體賠償金額計算方法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僅一些城市的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有所涉及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例如《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guī)定》第13條第2款規(guī)定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被遮擋陽光的現狀居民住房,以居室窗臺中心點(均以外墻面計),在冬至日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每戶按其居室被遮擋狀況給予一次性補償800元至2000元。違法建設和處于新建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離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補償。日照時間計算辦法由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規(guī)定。 ”
實踐中,各地法院對采光權賠償標準也不同,具體數額的確定總結有三種計算方法:
第一種是先確定采光權侵害的面積,然后根據公平原則、地方商品房均價、經濟發(fā)展水平,再參照其他城市的補償數額,確定每平方米的補償標準,兩項相乘從而得出最終的賠償數額。
第二種方法是按照受害方因住房陽光被遮后,以多用的照明、取暖電費為基準來確定賠償數額。
第三種是針對房屋價值的降低,以采光權受侵害前后房屋市場價格的差額作為計算采光權受侵害的賠償數額。
采光權案例對方已經侵犯到你的相鄰權,你可以找物業(yè)投訴,或者到房管局去告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相鄰關系中較常行使的權利包括:土地或建筑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相鄰各方享有通行的權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相鄰一方因建筑施工、鋪路架線必須臨時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應予以方便,但施工方應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復原狀,造成損失要給予補償。
對自然流水,相鄰各方都有權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相鄰一方必須通過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應當允許,但使用者應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并給予對方損失補償。
在建房挖溝時,應當與鄰人房屋等不動產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鄰人房基,不得將屋檐水或流水瀉入鄰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生活;相鄰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權責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關于相鄰采光權及是否拆除封閉陽臺的問題這是相鄰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的法律關系,如果對他人關于采光權的案例分析 的正常生活有不利影響,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