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2004年5月1日起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guī)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nóng)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qū)分標準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chǎn)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了全面賠償?shù)脑瓌t。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xiàn)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guī)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212021年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其中有:1、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的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的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依照規(guī)定處罰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3、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5、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的規(guī)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xié)調(diào)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jié) 機動車
第四條 機動車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fā)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于國務院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規(guī)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fā)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qū)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于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于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qū)域內(nèi)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
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第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第九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由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新交通法規(guī)處罰細則新交通法規(guī)處罰細則如下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
①醉酒駕駛機動車酒后駕車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一律處15日拘留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并處1000元罰款。對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
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 :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300元罰款。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罰款。
③超載或超員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30%的,一律處500元罰款。對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20%的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④超速對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50%的,一律處1000元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⑤無證駕駛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xù)駕車的,一律處500元罰款,并處15日拘留。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并處200元罰款。
⑥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對上道路行駛的拼裝、改裝或者應該報廢的機動車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一律處1500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⑦使用偽造駕駛證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它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⑧記滿12分繼續(xù)駕車對機動車駕駛人記滿12分繼續(xù)駕車的一律處800元罰款。
⑨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⑩交通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