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一、事故車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事故車的認定標準包括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
(1)如果車輛損壞的是能更換的零件,例如前保險杠損壞、大燈損壞、前翼子板損壞等,是小事故;
(2)如果車輛壞的是不能更換的地方,例如縱梁、底大邊、ABC柱等,只能通過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復,這種情況,是嚴重的事故車。
2、法律依據(jù)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后車輛損傷標準怎么確定
交通事故后車輛損傷標準確定標準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jīng)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
3、價格鑒定書經(jīng)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jīng)辦民警發(fā)給當事人。
4、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
事故車認定標準是什么【太平洋汽車網(wǎng)】事故車認定標準是指發(fā)生過嚴重碰撞或撞擊過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的車輛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長時間泡水,在發(fā)動機艙或乘員艙發(fā)生嚴重火燒,燃燒面積比較大,機件損壞比較嚴重的。
事故車識別方法有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外觀鑒別、車燈鑒別、查保險、看內飾。如符任何一條,即屬事故車:
1、經(jīng)過撞擊,損傷到發(fā)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2、車身后翼子板撞擊損傷超過其三分之一的車輛。
3、縱梁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4、減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6、因撞擊造成汽車安全氣囊彈出的車輛。
7、其它不可拆卸部份有嚴重的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8、車身經(jīng)水浸泡超過車身二分之一,或積水進入駕駛艙的車輛。
9、車身經(jīng)火焚燒超過0.5平方米,經(jīng)修復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許雙和)
事故車認定標準嚴格來說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任何出過事故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的車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無論大小,都是事故車。不過俗話說,事故車通常是指發(fā)生重大事故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的車輛。就像普通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的小事故(小事故),又不是事故車。
對于事故車的判斷,通常有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車輛被可更換零件損壞(如前保險杠損壞、大燈損壞、前翼子板損壞等。),是小事故。這種車輛不是俗話說的事故車,但是會貶值一點,一般在3000-5000元之間。
第二:如果損壞的車輛在無法更換的地方(如側軌、底大邊、ABC柱等。),只能通過整形、切割、焊接等方式修復,屬于嚴重事故車輛。
如果是事故車,修好后強度會下降很多,回來賣二手車會貶值很多。
事故車是指由于非自然磨損導致車輛損壞,導致機械性能和經(jīng)濟價值下降的事故。
事故車輛一般指結構損壞的車輛。
泡車、燒車等。都屬于事故車,但屬于“特種事故車”的范疇。
事故車怎么判定; 車友們購買車輛時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特別害怕購買到事故車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車友們都無法斷定車輛是否出過事故,不清楚事故車的定義,那么事故車怎么判定呢?
符合以下標準的車輛均屬于事故車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
1、車輛頂部的邊梁、底盤的邊梁、車輛的后翼子板、以及車輛后尾箱、側圍等車身主要零部件所在,通常是不可拆卸的部分,如果有過嚴重的鈑金修復,甚至切割、焊接等情況的車輛,均屬于事故車輛。
2、車主需要檢查車輛的安全氣囊和安全帶,有沒有更換過,如果更換過就屬于事故車。
3、車輛被火焚燒,一般就會有焚燒后的印記,這樣的車輛,一般整個座椅的內飾都已經(jīng)換新。
4、還有一些車輛可能是被水泡過,車主可以檢查車輛的內飾有沒有發(fā)霉,如果車輛的棚布和底布有霉點,那么多半是水泡車。
事故車認定標準是什么?一是應該以具有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yè)單位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確定的實際損失價格為準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
二是應該以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損失價格為準。
同一保險公司不同理賠點定損結果不一樣,即使同一理賠點不同的定損員定損結果也不一樣,大都靠眼睛估計后定出車損的價格,缺乏權威與標準。
(1)因為保險公司不是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認定的、有合法資質的定損單位。所謂保險公司的定損事故車的定義標準 ;,只不過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為確定理賠數(shù)額提出的一個參考依據(jù)。而這個參考依據(jù)只有在投保人認可的前提下,才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
(2)肇事司機作為保險公司的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存在著密切的利益關系,保險公司定損價格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數(shù)額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據(jù)不足。
保險公司作為事故受損車輛的理賠單位,不能既評估車輛損失,又進行賠償,有的還進行維修,全部壟斷了車損賠償市場,一家說了算,從法律上失去了與投保人的平等關系。
(3)保險公司把預估損失的價格,作為受損車輛恢復原狀的實際費用,其準確性依據(jù)不足。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怎樣給車定損呢?除了事故雙方認可保險公司定損的情況以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車輛損失鑒定
(1)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同一保管,經(jīng)檢修、鑒定后,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端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jīng)批準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jīng)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jīng)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確認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