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天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被害人不服檢察院寫給法院的量刑建議說咋辦可以向法院陳述自己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的意見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具體量刑是要由法院來定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的。
交通肇事者原告方對檢察院的量刑不服怎么辦?檢察院量刑建議只是供法院參考,如果作為被害人,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你對法院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的判決不服可以請求檢院提起抗訴。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第五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
(一)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受害人不服檢察院量刑建議 ;
(二)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shù)模?/p>
(四)認定罪名不正確,一罪判數(shù)罪、數(shù)罪判一罪,影響量刑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五)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用緩刑、禁止令、限制減刑錯誤的;
(六)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