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jīng)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jīng)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
第五十二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jīng)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第五十三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jīng)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第五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jīng)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jīng)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第五十五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沒有到場的,應當采取其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他法定形式將復核結論送達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五十六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guī)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書面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事故復議后,重新認定責任需要給我們通知嗎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guī)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沒有到場的,應當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將復核結論送達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以一次為限。所以,事故復議后重新認定責任應當給當事人通知。法律依據(jù)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九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guī)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事故復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從新調查認定是什么意思重新調查就是要從頭開始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重新調查取證。
法律分析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事故認定書在事故處理中地位重要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其由相關部門出具,記載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了相關部門認定的事故發(fā)生基本事實,各方的基本情況,尤其是對各方于事故的責任進行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了明確,也即各方對事故發(fā)生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大小。事故認定書通常決定了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的大小,為此,為了避免其出現(xiàn)錯誤,相關規(guī)定賦予當事人有申請復核的權利。復核的時間短,申請復核的時間較短,只有短短的三天時間,為此,一般當事人很難就此收集到必要的證據(jù)以推翻原事故認定。復核的形式, 復核以1一次為限,而且是書面形式。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相關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相關的意見。復核的目的,復核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獲得重新認定,只要能重新認定就有機會,機會就是上級交管部門責令下級交管部門重新對事故進行認定。復核的標準是重新調查,認定標準,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維持原道路認定書的標準,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一旦重新認定,那么,就有可能改變原事故認定書內容,而且是對申請者有利的內容。由以上內容可知,事故申請復核事實上幾率并不大,但是可以委托專業(yè)律師介入提供勝算。此外,即使失敗也無妨,在后續(xù)的訴訟中,可以通過充足的時間收集證據(jù),爭取在法庭上把事故認定推翻。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通事故復議后交警多久重新認定交通事故復議后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交警一般會在十天內重新認定。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通常需要在十天內按照該規(guī)定重新進行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九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guī)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送達各方當事人,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交通事故復核重新認定代表什么法律分析: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jīng)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應當作出復核結論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認為有錯誤的時候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可以要求復議交通事故復議結果重新調查 ,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zhí)行。
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