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在司法實踐中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一般應由敗訴方承擔。財產保全費用屬于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應由申請人向法院預交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之后根據判決結果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部分敗訴、部分勝訴的,則按比例分別承擔。如果是調解的,則對于保全費用的承擔民可以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后,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采取保全、執(zhí)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六條 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zhí)行措施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財產保全費用有誰承擔財產保全費用是由申請保全措施的當事人來承擔的。財產保全除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了需要提供相應的擔保以外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還需要根據保全財產的申請數額去收取一定的費用的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而財產保全的費用通常都是會由敗訴方去承擔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但是也和訴訟費用是一樣的,是必須要由申請方先行進行墊付的。
法律分析
1、醫(yī)療費:醫(yī)療費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yǎng)費: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民事訴訟法財產保全的法律規(guī)定1、人民法院依照《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在采取訴前 財產保全 和訴訟財產保全時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 2、人民法院對季節(jié)性商品、鮮活、易腐爛變質以及其他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時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可以責令當事人及時處理,由人民法院保存價款;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予以變賣,保存價款。 3、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當事人、負責保管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該項財產。 4、人民法院對不動產和特定的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財產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關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的轉移手續(xù)的財產保全措施;必要時,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該項財產。 5、人民法院對 抵押 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 抵押權 人、 留置權 人有優(yōu)先受償權。 6、對當事人不服 一審 判決提出上訴的案件,在第 二審 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采取。第一審人民法院制作的財產保全的裁定,應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7、人民法院對 債務人 到期應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關單位協助執(zhí)行。 8、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 債權人 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 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
財產保全費用由誰承擔財產保全費用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一般應由敗訴方承擔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但也和訴訟費用一樣,是必須由申請方先行墊付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的,但是判決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敗訴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過申請執(zhí)行索回墊付的費用。
財產保全費用屬于案件受理費,應由申請人向法院預交,之后根據判決結果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部分敗訴、部分勝訴的,則按比例分別承擔。
如果是調解的,則對于保全費用的承擔民可以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后,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
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采取保全、執(zhí)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六條 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zhí)行措施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財產保全的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他原因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財產保全費的承擔法律規(guī)定 ,作出 財產保全 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