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認定責任的過程中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給朋友幫忙而無償送人過程中出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了交通安全事故的情況發(fā)生,如果最終由公安機關交警部門認定是由該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規(guī)定是應當減輕賠償責任的。至于最終責任怎么劃分,則是交警部門的責任。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對于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機動車責任的,應當減輕責任,但是如果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則不應當減輕責任。因此,如果是幫助朋友,無償送人過程中出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了交通事故,如果最終由交警部門認定是由該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規(guī)定是應當減輕賠償責任的。對于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所以,無償送人過程中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最終由交警部門認定是由該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規(guī)定是應當減輕賠償責任的。至于減輕賠償責任的范圍是多大,則根據交警的認定來劃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我開車幫助別人送東西,(別人叫我?guī)椭┩局谐鲕嚨溩菜廊耍羞B帶責任嗎?主責是開車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人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在司機無法全部賠償時,車主有連帶責任,貨主在強迫司機違章時有責任,但你要有貨主強迫你違章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證據,比如強迫你超載,指令你超速等行為。
我叫我朋友幫我送人他回來路上發(fā)生車禍我有多大責任一,如果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你朋友受害
你朋友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的損失由侵權人(即事故的責任人)賠償。
一般情況下,你沒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
第十四條第二款
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二,如果你朋友致人損害
你需要承擔責任。
在你朋友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時,你們負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
第十三條 為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給人幫忙出了事故責任屬于誰一、幫朋友開車出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了事故誰負責
1、幫朋友開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當事人承擔責任,按以下情形承擔事故責任:
(1)如果有購買保險,在保險理賠限額內的,由汽車保險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沒有購買保險或者超出保險限額的,由朋友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開車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朋友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開車一方追償。
交通事故認定的構成要件有那些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
(一)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范圍并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系的其他人。
(二)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guī)定的“道路”范圍內。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除此之外的地方發(fā)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后,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guī)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解釋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總結無償幫忙的受益人需要承擔責任。具體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分擔責任,賠償由雙方協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具體的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幫忙送人發(fā)生交通事故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