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huán)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qū)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jiān)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是怎樣的法律分析:占地樹苗賠償標準按普通樹苗和經濟樹分別賠償。結果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的按單位產量乘以N年賠償。幼樹是按樹苗價乘以N年賠償。普通樹苗如落葉松等2元乘以N年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經濟樹苗如沙棘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枸杞5元乘以N年。育苗的苗圃是以種植的品種的產值為基礎計算,也就是征地是按土地的原用途來補償。1、在征占地中,補償分為三項: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安置補助費,三是青苗地上附著物。2、占地樹苗就是屬于青苗地上附著物。是為獲得較好的補償效益,在征占的土地上種植的喬灌木。3、常規(guī)鄉(xiāng)土樹苗:能夠適應本地栽植,就是為綠化和造林所采用的鄉(xiāng)土樹種。如落葉松等。4、經濟類樹苗:為高效益的樹苗,能給苗農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樹苗。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shù)确绞浇o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征用土地上的經濟樹木應該如何補償?用材林地、經濟林地按照每畝4200元補償。
經濟林林木:果樹賠償以姚家村村民代表大會形成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的賠償意見為標準。其中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果實單價按照前三年市場平均價格計算,果樹產值按3倍補償;果樹產量依據(jù)生長年限、栽植密度、管理水平等綜合評定;培育費系定植后的幼果樹;果苗補償按市場價計算。規(guī)定品種以外的果樹以市場平均產量、價格為準。
征用、占用林地伐除的林木,歸林權所有者;不伐除林木,改變權屬的,除按照前款規(guī)定的標準補償外,另按照林木產材量作價補償。
《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
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xié)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xié)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zhí)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
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擴展資料
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96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國家征地松樹賠償標準國家沒有規(guī)定統(tǒng)一的補貼標準。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補助費(按照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國家征地綠化樹賠償標準 ,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