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行政賠償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的方式有支付賠償金;返還財產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指賠償義務機關將非法占有的財物歸還給合法占有人以回復到權利人合法占有狀態(tài)的一種賠償責任承擔形式;恢復原狀;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和行政訴訟一并提出,也可以單獨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一并受理。
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以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為前提。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或者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簡述行政賠償的范圍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及其賠償方式: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其賠償方式: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人身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及賠償方式: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 ,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及其賠償方式:
(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能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3)、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4)、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5)、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
(6)、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的,賠償停產停業(yè)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7)、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擴展資料:
侵犯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及其賠償方式。
這類行為有四種: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反國家規(guī)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其賠償方式有以下幾種:第一,返還財產;第二,恢復原狀;第三,支付賠償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賠償
簡述行政賠償范圍行政賠償的范圍包括: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2、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等侵犯人身權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行政賠償范圍行政賠償在以下范圍使用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
1、導致行政賠償責任的原因行為的范圍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即國家對哪些事項承擔賠償責任;
2、賠償損害的范圍,即國家賠償哪些損害,不賠償哪些損害。
行政賠償范圍是指國家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哪些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予以賠償,對哪些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不予賠償,即國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七條
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
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有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撤銷該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國家賠償的范圍包括一、行政賠償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
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行政賠償的范圍及賠償方式 ;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2、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3、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賠償
1.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zhí)行的;
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zhí)行的。
3.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