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一、最新 國家賠償法 關于 精神損害賠償 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的規(guī)定是什么?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致人 精神損害 的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應當在 侵權行為 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賠償標準 一般是比照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 法規(guī) 對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等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淺談國家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 目前《國家賠償法》對人身自由權侵害、生命權侵害和 扶養(yǎng) 請求權侵害,是由國家行為造成的,有具體的賠償規(guī)定。但目前賠償標準過低,需要一定程度的提高。而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fā)展水平不一,要在全國指定一個統(tǒng)一的賠償標準是不現(xiàn)實的。況且,精神損害的金錢賠償實質上是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依法行使審判權,對加害行為的可歸責任及其道德上的可遣責性,結合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的評定,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法律雖賦予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權,但并非放縱法官不加拘束和毫無限制地濫用這種權力,故法官在行使這種權力時必須遵守一定的法律規(guī)則(包括司法解釋)或原則,不得隨意超越法律規(guī)則或原則,更不能濫用自由裁量權。 所以,法官在處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時,要依據(jù)《精神賠償解釋》及有關法律,公正、合理的認定是否存在精神損害,要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結合當?shù)亟洕钏讲⒖紤]社會公眾的認可程度確定適當?shù)馁r償數(shù)額。目前,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司法實踐中,都未形成一個合理的賠償限額或賠償幅度。我認為,要確定具體的賠償數(shù)額,首先要認定受害人遭受精神損害的程度,侵權行為的嚴重性程度即侵權具體情節(jié),如手段、場合、行為方式、持續(xù)狀態(tài)或時間。其次是考慮受害人的心理素質、受害人的諒解程度、受害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年齡、性別、職業(yè)等與精神利益相關的因素。第三要考慮當?shù)氐纳鐣洕l(fā)展水平、國家財力充裕程度以及侵權行為的社會影響等方面具體確定賠償幅度。 精神損失在最新的 國家賠償 上得到了肯定和確定,當事人在受到國家相關方面的傷害時,在精神上當然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 精神損失費 用的增加賠償是必須的應當?shù)膬热荨km然國家沒有具體的 精神賠償標準 ,但是存在賠償內容的增加已經是國家的努力內容。
2022年國家賠償新規(guī)是什么?一、 國家賠償 新規(guī)是什么?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shù)臋嗬?。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 。國家賠償以支付 賠償金 為主要方式,國家賠償?shù)亩嗌偈前凑照y(tǒng)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確定。國家賠償以“撫慰為主、補償為輔”為原則,同時國家賠償中的 精神損害賠償 也從無到有。下面為您詳細介紹最新 國家賠償標準 、無罪錯判最高檢公布國家賠償新標準: 1、侵犯人身自由權日賠284.74元; 2、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6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zhí)行新的日 賠償標準 284.74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5.85元。 據(jù)最高檢 刑事申訴 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國家賠償法 第33條規(guī)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眹医y(tǒng)計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國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4318元。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84.74元。另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第2款規(guī)定,各級檢察院自2018年5月16日起執(zhí)行該日賠償標準。 二、國家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是什么? 第三十二條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權 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 醫(yī)療費 、 護理費 ,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喪失勞動能力 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xù)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 傷殘等級 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 扶養(yǎng) 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 喪葬費 ,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在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我們國家,如果公民的一些基本權利受到侵害的話,而且這種侵害的主體是由國家工作人員所造成的,是可以要求申請國家賠償,國家賠償,在每年都會進行一定的變動,因為畢竟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所以賠償標準也會改變。
精神撫慰金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shù)額,遇到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安徽、山東福建等地法院根據(jù)本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guī)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沒有明確具體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 一、安徽省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五條 (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 (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他特殊侵權情節(jié)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 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shù)額。 二、山東省 《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85.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guī)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 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 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 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 三、福建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5、根據(jù)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 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 元之間酌情判定。 四、江蘇省 《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 五、北京市 關于印發(fā)《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25、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jù)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shù)額可以根據(jù)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超過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我市城鎮(zhèn)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 26、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shù)額可根據(jù)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我市城鎮(zhèn)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 27、對于損害事故的發(fā)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jù)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六、四川省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 三、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的具體標準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應根據(jù)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fā)展的現(xiàn)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qū)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標準時還應當區(qū)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 l、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qū)、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tǒng)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qū)分城市和農村。 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shù)×責任系數(shù)。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 傷殘等級系數(shù),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 責任系數(shù)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shù)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shù)為0.5。 侵權行為手段、情節(jié)、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shù)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shù)額。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jiān)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fā)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 4、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guī)定。 5、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guī)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shù)額應根據(jù)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 6、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7、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shù)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8、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shù)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據(jù)媒體報道,四川省最高法院近日出臺《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七、陜西省 《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 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 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guī)定的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shù)額。 八、重慶市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shù)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條 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 (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 (1)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 (2)權利人體現(xiàn)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 (3)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4)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濟利益。 (5)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shù)氐纳鐣洕闆r、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jié)、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 第二十三條 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也可以與財產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 九、廣東省 《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 9.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jù),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 (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 (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 (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 (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 (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 (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 (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 (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 10. 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 十、云南省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 四、關于損害賠償?shù)姆秶鷨栴} 14、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 十一、河南省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三十條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y(tǒng)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tài)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 精神損害 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shù)額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各地法院根據(jù)本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guī)定。 一、安徽省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人身損害 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如下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 (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 輕微傷 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 (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 傷殘等級 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 特殊侵權 情節(jié)的,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 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shù)額。 二、山東省 《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及其他情形的 賠償金 )的,具體 賠償標準 規(guī)定如下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 (一)侵害人是自然人的 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 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 (二)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 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jù)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 三、福建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根據(jù)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 侵權行為 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 (一)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二)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三)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 四、江蘇省 《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因 交通事故 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 五、 北京 市 關于印發(fā)《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侵權行為致人身體 傷殘 ,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jù)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 定金 錢慰撫,給付數(shù)額可以根據(jù)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zhèn)職工上一年平均 工資 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shù)額可根據(jù)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zhèn)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 贍養(yǎng) 、 撫養(yǎng) 、 扶養(yǎng) 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對于損害事故的發(fā)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jù)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六、四川省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中確定了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的具體標準 ,如下: 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應根據(jù)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fā)展的現(xiàn)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qū)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標準時還應當區(qū)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 (一)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力口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qū)、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tǒng)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qū)分城市和農村。 (二)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shù)×責任系數(shù)。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 傷殘等級系數(shù),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 責任系數(shù)按照當事人 過錯責任 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shù)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shù)為0.5。 侵權行為手段、情節(jié)、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shù)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shù)額。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三)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監(jiān)護權 、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fā)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 (四)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guī)定。 (五)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guī)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shù)額應根據(jù)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 (六)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七)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shù)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八)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shù)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 (九)對 一審 法院聲責任劃分正確的情況下,按照本意見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 二審 及再審法院不應加以改變。 據(jù)媒體報道,四川省最高法院出臺《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 國家賠償 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七、陜西省 《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guī)定: (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 (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 (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guī)定的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shù)額。 八、重慶市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 知識產權侵權 損害賠償數(shù)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條規(guī)定,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侵犯自然人的 著作權 中的人身權,包括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 (二)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 (一)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 (二)權利人體現(xiàn)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 (三)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四)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濟利益。 (五)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shù)氐纳鐣洕闆r、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jié)、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 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 訴訟 ,也可以與財產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 九、廣東省 《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shù)額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如下: (一)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jù),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 (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 (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 (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 (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 (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 (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 (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 (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 (二)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 十、云南省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對關于損害賠償?shù)姆秶鷨栴}規(guī)定,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shù)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 十一、河南省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三十條規(guī)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y(tǒng)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shù)額應當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tài)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造成殘疾,受害人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類推侵害自然人生命權予以酌定,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在5萬元以下酌定。侵害自然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在2萬元以下酌定。
2022國家賠償法程序是什么?一、 國家賠償法 程序是什么? 2018國家賠償法程序應當由當事人向當?shù)貒屹r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的受理機關進行申請、受理機關進行審查、受理機關進行處理、進行賠償?shù)瘸绦颉覚C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取得 國家賠償 的權利。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 。國家賠償以支付 賠償金 為主要方式,國家賠償?shù)亩嗌偈前凑照y(tǒng)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確定。國家賠償以“撫慰為主、補償為輔”為原則,同時國家賠償中的 精神損害賠償 也從無到有。下面為您詳細介紹最新 國家賠償標準 、無罪錯判最高檢公布國家賠償新標準: 1、侵犯人身自由權日賠284.74元; 2、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6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zhí)行新的日 賠償標準 284.74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了25.85元。 據(jù)最高檢 刑事申訴 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33條規(guī)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眹医y(tǒng)計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國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4318元。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84.74元。另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第2款規(guī)定,各級檢察院自2018年5月16日起執(zhí)行該日賠償標準。 ? 二、國家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是什么? 第三十二條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權 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 醫(yī)療費 、 護理費 ,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喪失勞動能力 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xù)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 傷殘等級 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 扶養(yǎng) 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 喪葬費 ,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生活費的發(fā)放標準,參照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蕡?zhí)行。被扶養(yǎng)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致人 精神損害 的,應當在 侵權行為 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處罰款、 罰金 、追繳、 沒收財產 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guī)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的,賠償停產停業(yè)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返還執(zhí)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 判決書 、復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賠償費用預算與支付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2018年國家賠償新標準分別從行政賠償范圍、刑事賠償范圍以及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進行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了新的規(guī)定,具體規(guī)定了賠償范圍,使賠償實際操作起來更為方便準確,切實維護了受害者的權利,也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政府權威。 國家賠償是國家為了對進行誤差或者錯誤案件導致當事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經濟財產損失的情況作出的賠償行為。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按照相關的規(guī)定對國家賠償受理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的 證據(jù) ,國家賠償受理單位根據(jù)申請對相關案件進行審定,并作用是否進行賠償?shù)臎Q定。
國家賠償2022年最新標準是什么一、 國家賠償 最新標準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 刑事申訴 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fā)通知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國家賠償精神賠償案例最新 ,執(zhí)行新的日 賠償標準 315.94元。 據(jù)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賠償金 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另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 刑事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執(zhí)行該日賠償標準。 二、國家賠償程序 賠償方式 國家賠償 法規(guī) 定: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三、受理程序 1.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賠償請求的,由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受理。 2.公安機關對賠償請求人的申請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 立案 ,并通知賠償請求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復。 四、時間要求 1.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行政賠償?shù)模瑧斚认蜇撚匈r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依法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shù)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2.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賠償請求的,按受理程序辦理。經依法確認有刑事賠償范圍情形的,負有賠償義務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給予賠償。 3.公安機關受理刑事賠償復議時,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決定。對復議決定有異議,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復議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4.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shù)臅r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 羈押 期間不計算在內。 國家賠償最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該標準是從2019年5月15日起執(zhí)行的新日賠償標準。該標準規(guī)定 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按照新的日賠償標準執(zhí)行。